关于印发《海陵区学校(幼儿园)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要求》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要切实把关工委工作纳入党政工作运行轨道,融入日常工作之中,实现常态化”的要求,推动我区学校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根据省、市教育系统关工委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印发《海陵区学校(幼儿园)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要求》。希望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遵照执行,并于本月28日前将学校、幼儿园关工委组成人员名单报至区教育系统关工委邮箱:3509394925@qq.com。
海陵区教育系统关工委
201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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