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资产清查利用互查工作的通知
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市少年宫,教师发展中心,局机关:
为进一步做好资产清查利用工作,我区近期将组织各单位分片区开展互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月17日—2月28日
二、抽查内容
(一)房屋土地情况。重点检查:1.学校正在使用的房屋土地是否与资产监管网、资产清查表内容一致;2.学校所属房屋土地如果已出租出借,是否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并在合同(协议)中明确安全责任。
(二)账实相符情况。检查资产监管网登记资产是否与实物相符(如存放地、领用人等),固定资产标签是否齐全。
(三)往来账款情况。检查是否有挂账三年以上的往来账款,以及单位清理情况。
(四)问题查找情况。检查是否有漏报瞒报情况。
三、片区安排
东片区:实小东校区、二附中东校区、城东经东校区、济川校区、市幼易居城、城东附幼经东分园、迎春幼儿园、学院第一附幼、大冯幼儿园、大冯小学、大冯初中(苏陈中学)、苏陈小学、苏陈幼儿园、(少年宫)13
南片区:二附中、实验小学、实小附幼、城东小学迎春校区、鼓楼校区、春晖校区、海陵学校、市幼上郡、城东附幼、局机关、沈毅中学、教师发展中心 12
西片区:市幼儿园、扬桥小学、海陵特校、稻河幼儿园、海光小学、海军中学、大浦西校区、儿教中心、儿教安居园、海陵幼儿园、九龙实校、九龙幼儿园、罡杨学校、罡杨幼儿园 14
北片区:大浦小学、大浦附幼、大浦碧桂园校区、二附碧桂园校区、大浦附幼碧桂园分园、智堡、渔行(朱庄小学)、朱庄幼儿园、里华初中、里华小学、里华幼儿园、港口学校、港口幼儿园 13
海陵区教育局会计结算中心
2025年2月14日
终审:行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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