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业务培训的通知
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市少年宫、教师发展中心: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我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教育系统国有资产清查利用业务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4年12月12日(星期四),下午2:30。
二、培训地点
教育局二楼西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各单位资产管理员1名。
四、培训内容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要点、相关报表填报说明。
五、其他事项
1. 参训人员请于培训开始前10分钟入场就坐完毕;
2. 请按规定做好培训内容的保密工作。
海陵区教育系统会计结算中心
2024年12月10日
终审:行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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