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业务工作>工作通知>详细内容

海陵区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校体育、 美育工作专项督导评估的通知

来源:区教育局 作者: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09-05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中小学(含民办):

  为提升中小学校体育、美育工作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复核工作的通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实施意见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校体育工作和美育工作专项督导方案的通知》(苏教督函〔2024〕5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中小学校体育、美育工作专项督导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对象

全市各中小学(含民办)

二、督导内容

1.中小学体育与健康工作情况,包括各校教育教学、条件保障、监测评价、应急救护等方面内容,见附件2。

2.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在特色达标、建设质量、校园足球开展等方面情况,见附件3。此项限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自查、填报。

3.中小学美育工作情况,包括各校教育教学、条件保障等方面内容,见附件4。

三、督导方式

采取学校自查、区级抽查的方式进行。在此基础上,各校积极进行问题整改,全面做好市级审核、省级督导的迎检准备。

四、督导安排

1.学校自查。各校对照附件1-4于9月13日前完成自查,形成自查情况报告、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自查表打印两份,一份学校保留,另一份(加盖公章)于9月13日前交至教育局基教科(107)王蓉,联系电话:86998283,电子稿同步发送到基教科邮箱hljyjpjk@163.com.

2.区级抽查。教育局将组织相关科室部门和责任督学于9月18日至20日对学校体育和美育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各校务必按照要求做好佐证材料和现场准备。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校自查及问题整改工作。

2.明确工作责任。各校根据督导内容逐项分解工作任务,责任到人。精心准备好佐证材料(含文件、资料、图片等),务必全面、准确地反映《江苏省中小学校体育工作和美育工作专项督导方案》的落实情况。

3.确保真实有效。各校要实事求是开展自查自评,认真形成自查报告,准确提供相关材料和数据,确保文件档案资料和数据客观真实,严禁数据造假和伪造有关材料。

附件1:学校体育、美育基本信息.docx

附件2:江苏省中小学校体育与健康工作专项督导自查表.docx

附件3: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自查表.docx

附件4:江苏省中小学校美育工作专项督导自查表.docx

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

2024年9月5日


终审:行政发布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