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纠治“四风”整改情况“回头看”和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公办幼儿园,市少年宫,教师发展中心: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切实规范各单位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防止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发生,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纠治“四风”整改情况“回头看”和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泰海审〔2018〕5号),请各单位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并于2018年1月31日前将填写好的自查表报局审计科汇总。
海陵区教育局
2018年1月15日
附: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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