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寒假期间治理有偿补课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市少年宫:
为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精神,持续保持打击有偿补课高压态势,切实做好寒假期间的治理工作,有力防止有偿补课势头反弹,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各校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担当起治理有偿补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在放寒假前,认真组织一次警示教育活动。
2.做好寒假期间教师无偿补课申请备案工作,并于2018年1月24日之前,将本单位“2017-2018学年度寒假无偿补课备案统计表”校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局工委办。
3. 教育千遍不如查处一次,各校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好寒假期间督查人员、督查时间、督查对象,并分别于2月7日和2月13日将“2017-2018学年度寒假期间督查工作报表”电子稿报至监察工作群:304388106 。联系人:董朝霞,电话:86998268。
海陵区教育局
2018年1月15日
附:1、2017-2018学年度寒假无偿课外辅导或提供食宿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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