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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单位国有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会计结算中心 作者:会计结算中心 发布时间:2023-06-19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公办学校、市少年宫、区教师发展中心、区教育局机关:

为及时掌握单位国有固定资产流动情况,加强固定资产监督管理,防止资产流失,同时结合省市区国有资产盘活工作要求,现请各单位利用暑期做好2023年国有固定资产盘点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⒈固定资产条形码查漏补缺;

⒉根据教育资产监管网数据核查账实是否一致;

⒊核查财务部门与资产管理部门账账是否一致;

⒋对盘点过程中发生的资产盘盈、盘亏事项逐项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原则上盘盈资产补录入资产网,盘亏资产属个人原因的由个人赔偿。

⒌形成本单位资产盘活方案

二、截止时间

⒈资产盘点工作截止2023年8月20日

⒉资产盘活工作按省市区序时进度要求完成

三、需上报材料

⒈盘点表(电子文档:盘实、盘盈、盘亏);

⒉盘点情况分析报告(电子件和纸质件);

⒊待处置资产申请材料(纸质件);

⒋国有资产盘活工作按通知要求上报材料或录入资产清查盘活系统

所有纸质材料均需加盖学校公章。

四、其他事项

联系人:乐敏;电话:86998258;电子邮箱:25044708@qq.com。

 

区教育系统会计结算中心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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