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市少年宫:
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将至,为切实做好学期结束及假期工作,让广大师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有收获的寒假和春节,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 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基函〔2022〕60号)和《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泰教办基函〔2022〕28号 )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假期时间,科学安排学生寒假生活
2023年,全区中小学寒假放假时间为1月12日(幼儿园已于2022年12月19日起放寒假),寒假结束时间为2月5日。如无特殊情况, 2月5日学生报到,2月6日开学上课。各校要及时将假期时间安排告知家长,假期不安排返校日或返校活动。2月4日(农历正月十四,星期六)上午教职工报到,下午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布置新学期工作;2月6号前,各校组织教职工学习培训,制订新学期学校及教育教学工作计划。
1.科学合理布置寒假作业。各校要切实做好寒假作业统筹,严控作业总量,减轻作业负担。小学低年级不布置书面寒假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和初中布置的寒假作业每天各科总量不超过平时作业数量要求,确保学生有充分自主安排假期活动的时间。布置适量的寒假体育作业,引导家长共同营造良好的家庭运动氛围,帮助学生保持锻炼身体的习惯。提高学生作业质量,提倡布置活动性、体验性、探究性、实践性的作业,引导学生通过自己动手动脑,提高实践创新能力。布置适量课外阅读任务,并做好指导、督查。组织学科教师积极开展假期线上答疑活动,做到有问必答、有疑必馈,及时有效地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遇到的困难。
2.引导家长树立正确育人观。加强假期间的家校联动,引导家长正确认识家庭教育的意义,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各中小学校要积极转发关于规范寒假校外培训的公告,引导家长不参加违规校外培训。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班级群等平台,深入宣传科学育人理念和校外培训政策要求。
3.倡导学生参加各种有益活动。各校要坚持以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指导学生统筹安排好假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坚持规律作息、加强体育锻炼、开展有益阅读、培养广泛兴趣、参加社会实践、分担家务劳动。各校可根据本地实际,密切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充分利用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馆、劳动教育与综合实践基地等场所,为学生提供更多有益的活动项目。可协同民政、妇联、团委和社区等开展托管服务,以解决家长的实际困难。
4.继续开展“关爱留守学生,争做教师妈妈”活动。各学校要面向全体留守学生,继续提供全方位帮扶。各学校要积极开放各类功能教室、图书馆以及实验室,为留守学生提供多样化活动空间,引导他们多参加活动,多与他人接触,主动融入社会,开阔视野,增长见识。全体“教师妈妈”要采用适当方式对结对的留守学生家庭进行回访,关心留守学生的生活、学习和身心健康情况,提供各种力所能及的服务,填写好活动记录簿。各学校要做好假期间关爱活动的宣传及信息上报工作。
二、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假期和谐稳定
各校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在放假之前,通过召开班队会、印发告家长书、发放安全教育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以防火、预防食物中毒、防意外伤害、预防交通安全事故等安全专题教育活动,要突出防止学生因燃放烟花爆竹等出现的伤害,全面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并通过家校沟通,切实增强家长的责任感和监护意识。各校要严格做好假期安全管理,细化假期校园管理方案,校园原则上实行封闭式管理,学校要加强校园安全巡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要在放假前对学校用电、用水、消防、门锁、锅炉、燃气和实验化学品储藏等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做好供水设备防冻工作,确保设施设备安全,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寒假期间,各校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工作,值班人员按时到岗认真履职,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三、科学防控疫情,切实保障师生身心健康
各校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优化调整要求,进一步优化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强化学生“自己是生命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教育学生掌握必要的个人疫情防护知识,守护好师生身体健康。开学返校前,要全面做好所有师生员工健康状况排查工作。要高度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定期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班级群向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帮助学生明确生命的意义和价值,保持乐观的积极向上的良好心态。适时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网络等途径,关心、了解学生居家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情况,指导学生家长积极关注孩子心理情绪,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尊重孩子的健康兴趣,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鼓励孩子积极参加有益身心健康、陶冶情操的体育、文艺等活动,指导学生按时作息,主动承担家务劳动,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不沉迷网络游戏。开学后一周内,所有学校不得安排各种形式的测试。
四、注重学习提升,提早谋划新学期工作
在放假前和开学前,学校要集中开展师德师风教育,认真学习《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江苏省<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泰州市中小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实施细则》和《海陵区师德师风建设十项禁令》,全面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各项要求,引导教师自觉提升师德素养、规范从教行为,自觉拒绝有偿补课和参与违规培训,做“四有”好老师;要开展困难教职工慰问,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好生活中面临的困难;要充分发挥一线干部和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要求,群策群力、开展讨论,提早谋划新一年新学期的工作。
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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