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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的通知

来源:装备发展中心 作者:装备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22-08-04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公、民办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实验实践教学系列活动的通知》(苏教装备字〔2022〕22号)工作要求,提升我市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并择优推荐参加省市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分类

(一)申报的作品须为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中正在使用,由幼儿园教师、学前教育工作者自己设计并简单制作,或对工业化产品进行改造的玩教具,还包括运用无须制作能体现教育与游戏功能的自然材料和日常材料。工业化生产的玩教具不在本次评选范围之内。

(二)以“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倡导游戏活动”为主题,申报的作品按所应用的领域分类为:①运动类(YD),②科学类(KX),③建构类(JG),④益智类(YZ),⑤艺术类(MG),⑥综合类(ZH)。作品类别由申报者按照作品的应用领域在以上6类中选择。

二、申报要求

(一)参评方式

以园为参评单位,积极组织开展评选推荐活动。

(二)参评作品

1.各幼儿园推荐2-5件作品参加展评。经专家评审后选出10件参加市级展评。

2.每人限报2件作品(含合作作品),合作作品申报者不得超过3人。

3. 每件作品只能申报一个作品类别。

4.一件作品名称只含一件玩教具,名称应与其相应的教具相符;以一组或系列教具为单位上报的多件教具,必须是内容相关的且只按照一件对待;内容不相关的多件教具按上报的顺序只取第一件教具及相应的名称。

5.不接受以下申报作品。

(1)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道德规范有抵触的作品。

(2)涉及食品、药品试剂和饮食安全类的作品。

(3)造成污染的作品,破坏环境的作品,有害于动植物保护、文物保护的作品,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作品。

(4)与《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玩具安全标准(规范、要求)相违背的作品。

(三)资料提交

1.推荐申报参加本次作品评选者需填写《江苏省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参评作品申报表》(附件1),表中照片采用jpg格式且不小于2M。每件作品的作者提供幼儿利用作品进行游戏活动的案例录像1套,案例录像采用mpg\avi\rm格式,横向拍摄,时长不超过8分钟。

2.区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审推荐作品后,及时通知作品教师个人使用电脑登录泰州智慧教育云平台(www.tze.cn),进入“人人通”教师空间,在“全部应用”中找到并单击“作品展评”应用,进入“泰州市教育作品展评系统”,然后通过其首页进入“2022年泰州市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页面,再点击右侧“上传作品”,最后按照页面提示完成作品及相关材料的上传。作品上传时间为2022年8月20日至9月26日。

3.2022年9月10日前,以园为单位提交资料到电子信箱:675716930@qq.com。

三、奖项设立及评选条件

(一)设自制玩教具作品区一、二、三等奖。

(二)团体奖。获奖作品按照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分别计入各园团体总分。团体总分前三名的获得团体奖。

(三)组织奖。积极组织本园自制玩教具评选,发动面广、深入,评选活动程序、方法严格规范,按照评选要求报送教具作品,有组织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情况的书面报告。参加区级评选活动组织有序并在本次评选活动中取得较好成绩。

四、其他

区教育局不负责办理专利申请和技术转让事宜。参评的所有作品必须按照申报要求提交全部必要的相关资料。作者应承诺其作品的内容(包括制作材料、制作方法、使用方法)无侵权行为。市级展评活动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各园具体负责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联系人名单(附件3)于2022年8月10日前报区教育局。联系人:王浩伟,联系电话18205260566,电子邮箱:675716930@qq.com。

 

附件:1.省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参评作品申报表

   2.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参评作品汇总表

   3.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联系人信息表

   

 

 教育装备发展中心

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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