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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学校防汛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装备发展中心 作者:装备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22-03-3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中小学、幼儿园,市少年宫,教师发展中心:

根据《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2022年汛前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学校防汛工作,防止和最大限度地减轻洪涝灾害,保证师生生命和集体及个人财产安全,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和师生员工日常活动的正常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各校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学校防汛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要结合本校实际,早防范、早部署、早安排,做好防汛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要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校长要亲自抓,严格要求,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科学防范。要建立切实有效的防汛责任监督机制,从经费、物资、队伍、预案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全面提高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的应急能力,杜绝汛期安全事故发生。要切实做到“四个一”,即召开一次专门研究汛期安全的工作会议,开展一次防汛主题安全教育,组织一次防汛应急演练,进行一次校舍及水电管网设施等防汛安全大检查。  

二、落实防汛措施,做好防范工作

1.落实防汛应急预案。各校要针对历年灾害发生特点,进一步完善防汛工作应急预案,落实人员和物资保障,明确预警信号、警示标志、疏散转移路线、安置地点、应急联络等措施。在险情发生时,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要各司其责,责任到人,有序组织学生安全撤离,必要时采取调整上课时间、停课、转移学生等措施,确保学生安全。寄宿制学校要有专门人员在学生宿舍实行夜班值班制度及时报告险情,在危险情况下及时组织学生疏散到安全地域等待救援。

2.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各校要迅速开展防汛安全隐患排查,确保不留空白,不留死角。重点检查学校的险墙、险树、险房、广告牌、高架设施、地下排水设施、屋面防水设施和其他户外设施等,发现问题及时设置警示标志,进行整改。各校的排水泵房每周试运行一次,对表面锈蚀的管道、阀门、电机、水泵进行除锈、油漆处理,确保设备能自动排清积水。各校3月底前完成校园排水管道的清淤工作,保证校内与外界排水对接处通畅。排查结束后,请各校登录教育局的企业微信填写《海陵区学校汛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汛期过后,各校要再次组织安全检查,特别是被水浸泡、损毁的校舍和设备设施,填报《海陵区学校受灾情况统计表》,并及时处置。

3.落实防汛监控预警。各校要落实专人监控,明确监控职责,一旦出现险情,要边处理、边向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要主动加强与防汛办、气象、地质、自规、水利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密切关注灾害预报信息,加强对各类气象和地质灾害危及学校的监测工作,做到早预防、早准备。一旦发出严重灾害预警,要本着“以人为本、生命第一”的原则,做好人员安全转移的各项准备工作,明确预警方式、转移路线,加强保障,确保不出现人员伤亡。

4.落实防汛宣传教育。各校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等传统媒介及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对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防汛教育,增强对洪涝、雷电、台风等自然灾害的防范、避险能力。

三、加强汛期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各校要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专人监控。按照区政府的统一要求,主汛期(4-6月)各校要严格执行校领导带班责任制,加强校园险情巡视,随时发现及时处理相关情况,各校值班表(见附件)于4月2日前盖学校公章做成PDF文件通过微信报装备发展中心汇总,同时在企业微信填报《海陵区学校防汛值班表》。一旦发生重大险情,学校领导要做到三个“第一”,即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到场,第一时间处置。对出现重大险情瞒报、漏报、迟报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海陵区教育局

2022年3月30日

 

附:海陵区学校防汛值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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