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区人民法院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来源:海陵学校 作者:李江海 发布时间:2017-12-04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12月4日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当天上午,海陵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来到泰州市海陵学校,开展了“12•4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的宣传活动。法院工作人员就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其他立法活动的基础和依据,其他法律法规的制定不得与宪法相抵触等内容,给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全校师生深感受益匪浅,意识到要重视自身道德修养,谨慎交友,及时改正自身的不良行为,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分享到: 【打印正文】 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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