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海陵区再念“紧箍咒”
7月30日下午,海陵区教育局召开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的工作例会,72家民办教育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区教育局副局长曹领娣出席会议并对相关工作提出要求。
会议传达了省、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通报了近期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检查情况,根据“海陵区校外培训机构红黄牌制度”对一所违规办学的培训机构给予黄牌警告,责令其停业整改。
会议对参会人员提出五点要求:一是加强学习民办教育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办学,对照“八个一律一个严禁”进行自查自纠;二是完善管理,规范办学,在规定经营范围内进行培训;三是建立安全管理制度,配备教室监控,配备固定保安,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责任,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四是不得聘用不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或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培训活动;五是聘用外籍教师,对外教资格要进行仔细审核,外教需具备相关教学资质。
曹领娣强调,培训机构要有责任意识、约束意识、底线意识,坚持走正道,依法依规进行办学,不断完善管理制度,走健康、规范的办学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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