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海陵学校获评“2018年度法治海陵建设工作先进集体”
日前,中共海陵区委、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表彰2018年度法治海陵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泰海委【2019】58号)文件,泰州市海陵学校被评为2018年度法治建设先进集体。
2018年,泰州市海陵学校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度重视法治建设,精心组织,把法治校园创建活动作为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校园法治建设活动,学校依法办学,教师、学生法律意识明显提高,形成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
日前,中共海陵区委、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表彰2018年度法治海陵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泰海委【2019】58号)文件,泰州市海陵学校被评为2018年度法治建设先进集体。
2018年,泰州市海陵学校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度重视法治建设,精心组织,把法治校园创建活动作为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校园法治建设活动,学校依法办学,教师、学生法律意识明显提高,形成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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