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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陵区成立家校共同发展委员会总会

来源:宣传办 作者:沈文华 发布时间:2019-01-11 浏览次数:7 【字体:

1月10日下午,海陵区在沈毅中学召开家校共同发展委员会总会成立大会,海陵区政府办副主任季靓、海陵区妇联副主席王庆、海陵区教育局副局长姜凌、公安海陵分局内保大队大队长曹榴出席会议,全区中小学、公办幼儿园家校共同发展委员会主任、部分社区代表、家长代表作为海陵区家校共同发展委员会总会的委员参加会议。

姜凌对成立家校共同发展委员会总会的组织建设、职能作用做了详细解读,对做好家校共同发展委员会的宣传引导工作提出了要求。姜凌说,各校的家校共同发展委员会不是一个花架子,应把家校共同发展委员会的工作融入到学校具体的工作中,要认真思考,科学谋划年度工作,要针对学校与家庭教育当前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排查与选定,要形成解决问题的良好导向。各校要以探索为主,在实践中形成符合本校实际的工作方法和工作经验,形成一些可供学习的微创新案例,要充分实现校长管理与家校共同发展委员会管理的同频共振,要让教职工能够依靠家校共同发展委员会或者是班级家长委员会来解决日常工作中的问题,化解各种矛盾,消除成见。

会上,举手表决产生了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名单,季靓、王庆、姜凌、曹榴给5位委员代表颁发了聘书。大浦小学附属幼儿园、海陵学校、海光小学先后介绍了家校协同,共推学校发展的好办法、好经验。

 

小编:姜局,家校共同发展委员会与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三者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姜凌:家校共同发展委员会是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指导的学生家长、社区群众、教职工代表共同参与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家校共同发展委员会与家长委员会同是家校桥梁。

家长委员会主要作为学校教育的监督者和参与者,家校共同发展委员会主要作为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的协调者和推动者,是家长委员会的升级版,职能更加广泛。

家长学校是各校对家长进行教育与培训的机构,培训工作的安排由学校根据学校文化建设的需要、校本课程开设的需要、落实上级教育教学活动任务的需要来确定。培训内容一般包括家庭教育的知识、心理健康知识、安全知识等方面。家长学校的校长一般由学校分管领导担任。各校家校共同发展委员会建立后,可以将家长学校的工作纳入到家校共同发展委员会的工作之中,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工作小组来建设。

小编:家校共同发展委员会成立后,原有的家长委员会委员怎么办?

姜凌:家校共同发展委员会建立后,各校原来的家长委员会可以撤销,原有的家长委员会委员经审查转为家校共同发展委员会的委员。这里,我要说明一下,撤销的家长委员会是仅指学校层面的家长委员会,由家校共同发展委员会取代。学校各班或年级的家长委员会仍然保留,即班级的家委会不需要转变为班级家校共同发展委员会。规模大的学校如建立年级家长委员会的,也不需要将年级家长委员会改变为年级家校共同发展委员会,仍以家长委员会这样的组织机构存在,以学生家长为最主要人员来协助学校班级或年级的教育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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