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区开始发放2018年春学期贫困生补助款
近日,海陵区开始发放2018年春学期贫困生生活补助款。据统计,今年春学期全区各学校共审核受理申请生活补助款的学生3271人,共发放1752250元补助款。
海陵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乐敏老师介绍,义务教育阶段一般经济困难家庭的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城乡低保家庭、农村建档立卡户特殊困难学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小学1500元、 初中2000元。
为做好这项工作,海陵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贫困学生补助政策的精神,落实教育局有关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积极开展《泰州市中小学幼儿园资助政策宣传提纲》的宣传活动,并认真统计各校低保、特困、残障等学生名单,建立完整的在校贫困学生档案。资助款发放时,要求贫困家庭学生家长必须到校现场签字(以打卡方式发放的,无需到校签字确认),确保发放款项准确无误。上图为智堡实验学校贫困学生家长来校领取资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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