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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教育报》泰州海陵出台校外培训机构“红黄牌”制度

来源:宣传办 作者:沈文华 发布时间:2019-05-04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报讯(通讯员 沈文华)近日,为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化监管,促进校外培训机构持续健康发展,泰州市海陵区出台《校外培训机构红黄牌制度(试行)》。“这标志着我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逐步转入建章立制、谋求长效的新阶段。”该区教育局副局长曹领娣说。

《制度》明确,结合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群众举报等手段,该区将对存在部分问题的校外培训机构给予黄牌警告,被黄牌警告的机构限期整改或停业整改,被黄牌警告的主要涉及办学条件、教育内容和师资配备、招生收费和安全管理不规范等11种情形。对在检查中存有“隐瞒实情、弄虚作假”“整改期限内没有整改到位”“一年内二次受到黄牌警告”等6种情形之一的校外培训机构,将给予红牌,取消该机构的办学许可。

教学内容和师资配备是校外培训机构长效管理的重中之重,对此,《制度》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凡有“超标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现象的,凡培训时间和该区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布置课后作业及违反其他要求的,凡专职教师少于3人或少于教师总数三分之一及违反其他要求的,必须限期整改。校外培训机构在学科知识培训中聘用不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或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的,一律停业整改。

该区教育局成教科科长夏华表示,针对招生收费和安全管理这两大家长最关心的热点问题,《制度》要求存在以下情况的,必须限期整改,如:校外培训机构存在一次性收费超过3个月,或未使用正式发票等违规收费行为的;存在虚假广告或招生宣传不规范,宣传广告有误导、引发歧义等内容,到中小学校内进行宣传招生等行为的;培训期间,保安不在岗的……凡擅自对机构内部设施进行调整,存在安全隐患的,要求停业整改。

值得一提的是,该区还规定,凡被红黄牌警告的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将黄牌、红牌张贴在机构公示栏内,向社会公布。此外,该区还会通过相关渠道向家长告知相关机构的整治情况,为家长们选择规范的校外机构提供信息参考。

(本文刊登在2019年5月1日《江苏教育报》第2版综合新闻倒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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