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日报》园长陪餐
近日,大浦附幼大六班茗茗小朋友一回家就告诉妈妈:“妈妈,今天园长又到班和我们一起吃饭了,园长还问我们哪个菜好吃,跟我们说不要挑食。”
据了解,从这学期开始,大浦附幼优化了过去的园长陪餐,过去规定园长每周要陪幼儿一起用餐一至二次,园长每天陪餐之前去食堂试餐,对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评价,对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本学期根据该园实际情况制定了《大浦附幼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制度严格规定园长或行政值班人员每天必须按时进班陪餐,每周轮换一个班级。
陪餐时,陪餐人员要听取幼儿的用餐意见,记好陪餐记录。大浦附幼园长黄秋香表示,本着对幼儿负责、对家长负责的原则,将认真落实好陪餐制度,园长作为幼儿园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切实保证食品安全质量,让幼儿“吃得美味、吃得安全、吃得放心!”
新学期,陪餐制实行两周来,得到家长们的充分肯定,涵涵小朋友的妈妈说:“园长陪餐,对孩子的饮食进行监督,我们家长就更放心了。”
此文刊登于《泰州日报》2019年3月18日1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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