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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日报》海陵区多部门明确责任 集中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

来源:《泰州日报》 作者:沈文华 发布时间:2018-07-27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报讯(通讯员 沈文华)7月11日下午,海陵区召开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推进会,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丁和扣,副区长孙佳玲出席会议,区绩效办、政府办、教育局、文体新局、民政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公安海陵分局、城管海陵分局、海陵消防大队、各镇街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丁和扣在会上讲话。他深刻剖析了校外培训机构乱象丛生的深层次原因,指出校外培训不仅是一个教育问题、民生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敏感问题,事关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千家万户的共同利益。目前,全区违法违规办学培训和校外有偿补课的现象较为严重,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社会要求整治的呼声非常强烈。

丁和扣说,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一要壮大舆论声势,主动公开曝光一批违法违规的不良培训机构和不法行为,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白名单》和《黑名单》,推选一批守法诚信的培训机构先进典型。二要抓住家长和教师两个重点群体,通过校内校外多种形式,引导家长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缓解教育焦虑,防止盲目攀比增加学生负担。出重拳打击教师“校内留一手校外开小灶”的现象。三要拓宽信息渠道,当前正值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和教师校外有偿补课的高峰期,容易成为校园管理的盲区,要在这个特殊时段动员和用好社会力量,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做到排查整改和民意收集双管齐下,确保排查无死角,管理无盲区。

会议印发了《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海陵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和《海陵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下称《行动方案》)。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区有近300家校外培训机构,有24000名左右的学生接受过校外机构的培训。其中有办学许可资质的仅57家。海陵区委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局局长姜小军对《行动方案》做了解读。《行动方案》明确了8项治理任务,对证照不全、违规超范围办学等行为进行治理,坚决查处中小学在职在岗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授课、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将学生信息透露给校外培训机构等,最严重的处罚可以取消其教师资格。《行动方案》明确“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对发现的超范围经营等违规现象,由审批(注册、登记)部门履行主管责任,按治理要求落实整改。对治理行动中发现的无照经营的社会培训机构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整顿治理;对治理行动中出现的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妨碍执行公务等行为由公安部门负责进行依法处置;对社会培训机构的违规收费行为由物价部门负责督查整治;对社会培训机构消防安全设施的隐患由消防部门、属地派出所负责检查整治;镇街(园区)负责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情况进行摸排,做好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

孙佳玲主持会议。她从“高度重视,切实把会议精神落实好;密切配合,扎实把目标任务完成好;稳步推进,踏实把舆论宣传引导好”三个方面对治理工作提出了要求。

本文刊发在2018年7月20日《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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