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创建省、市智慧校园资料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推动教育信息化建设,丰富“互联网+教育”大平台资源,根据年初工作计划(见2023年度海陵区中小学智慧校园创建目标),经研究决定启动创建省、市智慧校园申报工作,请各申报学校按如下内容、要求、方法提交申报资料:
一、提交内容:
1.泰州市中小学智慧校园申报表(盖章扫描传教育装备发展中心,申报省级智慧校园无需填报);
2.智慧校园创建工作报告;
3.智慧校园创建工作PPT;
4.江苏省中小学智慧校园申报自评表或泰州市中小学智慧校园申报自评表;
5.根据省或市智慧校园建设性指标提供的佐证资料
二、资料要求
1.智慧校园创建工作报告要求:报告名称:***学校智慧校创建工作报告;标题:二号小标宋;二级标题三号黑体;三级标题三号仿宋加粗;正文:三号仿宋;行距:28磅。工作报告内容按智慧校园建设性指标撰写,对特色、创新性工作重点叙述。
2. 图片佐证资料:长600 PPI,宽按比例缩放,每张图片文件小于300K。图片清晰方正,按智慧校园示范校建设性指标编号命名。比如(省智慧校园):智慧环境(一级指标)-校园网络(二级指标)-4.构建基于信息技术的校园文化环境(评估内容),则图片编号为1-1-4,如果此项有多张佐证图片,则继续添加编号,如:1-1-4-1;1-1-4-2,以此类推。每张图片内容按二级指标用文本文件一一进行说明,每个二级指标有一个文本说明文件。
3.智慧校园创建工作PPT:按智慧校园建设性指标内容和顺序制作,简洁大气;
4.所有文件压缩成一个文件包,文件包内不得再有二层压缩包。文件包名称“***学校智慧校园创建资料”,大小控制在200M以内。
三、提交方法
各中小学电教管理员,登录《海陵教育云平台》(yun.hlzhjy.net),在 10月20日前打开 “数据上报”模块上传压缩文件包(只1个)即可。
四、其它说明
本通知中所提及的资料请在企业微信“智慧校园建设”共享文件夹里下载。
联系人:沈文华 电话:86998256
附件:2023年度海陵区中小学智慧校园创建目标
教育装备发展中心
2023年10月4日
2023年度海陵区中小学智慧校园创建目标
序号 | 学校 | 已创成 | 2023年自定创建目标 | |
01 | 智堡实校 | 省合格 | 市示范 | 省示范 |
02 | 九龙实校 | 省合格 | 市合格 | 市示范 |
03 | 渔行实校 | 省合格 | 市合格 | |
04 | 罡杨学校 | 省合格 | 市合格 | |
05 | 海陵学校 | 省合格 | 市优秀 | |
06 | 港口学校 | 省合格 | 市合格 | |
07 | 民兴中英文学校 | 省合格 | 市优秀 | 省示范 |
08 | 育才实验学校 | 省合格 | 市合格 | |
09 | 二中附中 | 省合格 | 市优秀 | |
10 | 二中附中东校区 | |||
11 | 海军中学 | 省合格 | 市合格 | 市优秀 |
12 | 大冯初中 | 省合格 | 市合格 | |
13 | 沈毅中学 | 省合格 | 市合格 | |
14 | 里华初中 | 省合格 | 市合格 | |
15 | 实验小学 | 省示范 | 市示范 | |
16 | 实验小学东校区 | 市示范 | ||
17 | 大浦小学 | 省合格 | 市示范 | 省示范 |
18 | 大浦小学江洲路 | |||
19 | 大浦小学碧桂园 | 市示范 | ||
20 | 海光小学 | 省合格 | 市优秀 | 市示范 |
21 | 扬桥小学 | 省合格 | 市优秀 | 市示范 |
22 | 苏陈实小 | 省合格 | 市示范 | 省示范 |
23 | 城东经东 | 市优秀 | 市示范 | |
24 | 城东鼓楼 | 省合格 | 市合格 | |
25 | 城东迎春 | |||
26 | 城东春晖 | 省合格 | ||
27 | 大冯小学 | 省合格 | 市合格 | |
28 | 里华小学 | 省合格 | 市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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