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陵区中小学责任督学培训计划
为了加强我区中小学责任督学队伍建设,提高责任督学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更好地发挥责任督学教育督导的职能和作用,有力地推动我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稳步和有效推进,现制定如下中小学责任督学培训工作计划: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中小学责任督学进一步熟悉教育法律法规及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全面掌握教育督导政策规定和业务知识,增强督学依法督导、科学督导的意识,提高督学实际从事教育督导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思想素质好、政策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教育督导队伍,为全区教育事业优质均衡、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教育督导保障。
二、培训对象
经教育局和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聘任的5名责任督学。
三、培训内容
1.教育法规政策培训。重点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督导条例》以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等。增强督学依法督导意识,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2.教育督导业务培训。重点学习国家督导委办公室《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省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试行)》《姜堰区挂牌督导工作实施方案》《中小学责任督学工作守则》《中小学责任督学工作流程》《深化教育督导改革转变教育管理方式的意见》,使责任督学掌握教育督导工作的规定、原则、程序和要求,促使责任督学依法规范科学督导,提高责任督学业务能力,教育责任督学自觉遵守职业规范,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3.各类教育评估标准的学习培训。重点学习教育部制定印发的《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江苏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标准》《省政府关于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以及泰州市相关教育评估标准。
4.江苏省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和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区创建先进案例的培训。
5.泰州市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与使用标准的培训,泰州市数字化校园评估细则的培训。
四、培训方式
培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通过政策解读、交流研讨、专题讲座、现场督导、案例剖析等形式进行培训,增强培训实效性。培训结束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对培训对象进行考核。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岚(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副组长燕晓庆(区教育局督导科科长)负责制定培训计划,具体组织培训工作。
2.落实培训经费。从教育督导专项经费中列支。
3.加强培训考核。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对督学参加培训的效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责任督学个人年度考核的依据。
六、具体安排
培训期次 |
培训时间 |
培 训 内 容 |
第一期 |
2017年3月 |
1.学习督导条例等政策法规,教育督导业务培训,重点学习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相关制度和要求 |
第二期 |
2017年4月 |
加强督导评估制度建设 推进县域教育均衡发展(主讲人:李海荣) |
第三期 |
2017年5月 |
1.素质教育督导考核相关要求学习培训 |
第四期 |
2017年6月 |
1.教育督导促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思考和实践(主讲人:汤桂山) |
第五期 |
2017年7、8月 |
督学讲座:正确认识教育督导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主讲人:王蓉) |
第六期 |
2017年9月 |
1.督学讲座:解读《教育督导条例》(主讲人:陈荣) |
第七期 |
2017年10月 |
邀请专家到海陵举办专题讲座 |
第八期 |
2017年11月 |
组织对各校教育现代化装备使用情况的专项督导研讨活动 |
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督导科
2017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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