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陵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培训计划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的意见》和《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文件精神,加强责任督学队伍建设,提高我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履职水平,促进我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常规工作的全面落实和特色工作的初步形成,现制定本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在工作中培训,在研究状态下工作的原则,全面提升责任督学业务素质,建设一支适应现代学校治理的教育督导队伍,全面推进督学责任区建设工作。
二、培训目标
(一)掌握我国中小学校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现代学校治理的基本要求;
(二)熟悉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区)督学的工作职责;
(三)掌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工作程序、基本方法与要求。
(四)提升责任督学自身的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
三、培训对象
全区责任督学
四、培训内容
(一)我国中小学校教育法律法规与政策;
(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文件、制度;
(三)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规程、要求;
(四)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方法、技巧;
(五)教育理论、学校管理、教育评价。
五、培训形式
(一)岗前培训。责任督学上岗前进行通识培训,系统学习责任督学应该具有的理论知识、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
(二)专题培训。在开展主题专项督导前,进行主题项目指标的培训,主要学习督导实操部分的内容。
(三)督导论坛。督学就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或中小学校教育管理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形成有价值的调研报告或案例,每年评选优秀案例,并编辑成册。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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