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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聘任全区中小学第二届责任督学的通知

来源:督导科 作者:督导科 发布时间:2016-01-15 浏览次数:6 【字体:

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文件

 

泰海教〔2016〕3号

 


 

 

区教育局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聘任全区中小学第二届责任督学的通知


区属各中小学:

为认真落实《关于切实做好全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通知》(苏教督委办﹝2013﹞2号)精神,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加强我区教育督导工作,促进各中小学校规范办学、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聘任刘荣等5名同志为泰州市海陵区中小学校第二届责任督学,聘期3年。具体名单如下:

刘  荣  纪增持  沈  洪  周荣桃  徐松涛

                      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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