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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海陵区2025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备案制教师资格复审递补公告

来源:区教育局 作者: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5-05-20 浏览次数:353 【字体:

根据《泰州市海陵区2025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对不能按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现将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

2025年5月22日下午2:00-5:00。

二、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地点

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人事科(海陵区人民东路26号G楼二楼)。

三、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详见附件。

四、资格复审须提交的材料

根据《公告》规定,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其中,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能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取得学历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日期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2)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学校同意。

(3)非2025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4)年龄放宽人员中,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还须提供相应的退役证明材料,在幼儿园连续工作满5年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连续5年及以上幼儿园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费凭证。

(5)报考05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海陵区公办幼儿园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费凭证,以及现单位工作证明。

(6)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人员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附件:泰州市海陵区2025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备案制教师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

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

2025年5月20日

附:

泰州市海陵区2025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备案制教师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

序号报到室考试证号姓名报考岗位名称笔试成绩排名
1十三202503007李云备案制幼儿园(三)<岗位代码:03>72.510
2十三202503073孙玉红备案制幼儿园(三)<岗位代码:03>72.510
3十三202503154朱佳颖备案制幼儿园(三)<岗位代码:03>72.510
终审:海陵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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