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州市九龙镇中心幼儿园2022-2025学年食堂食材供应项目公开招标的二次补充公告
招标文件第十六项评标细则:
服务业绩的评分标准
2019年6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与海陵区境内幼儿园签订的有效供货合同,每提供一份得5分,最高得25分。与海陵区境外幼儿园签订的供货合同不计分。
修改为:
2019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与海陵区境内幼儿园签订的有效供货合同,每提供一份得5分,最高得25分。与海陵区境外幼儿园签订的供货合同不计分。
招标文件第十六项评标细则:
服务业绩的评分标准
2019年6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与海陵区境内幼儿园签订的有效供货合同,每提供一份得5分,最高得25分。与海陵区境外幼儿园签订的供货合同不计分。
修改为:
2019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与海陵区境内幼儿园签订的有效供货合同,每提供一份得5分,最高得25分。与海陵区境外幼儿园签订的供货合同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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