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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泰州市九龙镇中心幼儿园2022-2025学年食堂食材供应项目公开招标的二次补充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8-08 浏览次数: 【字体:

招标文件第十六项评标细则:

服务业绩的评分标准

2019年6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与海陵区境内幼儿园签订的有效供货合同,每提供一份得5分,最高得25分。与海陵区境外幼儿园签订的供货合同不计分。

修改为:

2019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与海陵区境内幼儿园签订的有效供货合同,每提供一份得5分,最高得25分。与海陵区境外幼儿园签订的供货合同不计分。

 

附:招标文件(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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