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公示公告>招标采购>详细内容

泰州市幼儿园易居城分园监控系统维保内容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1-30 浏览次数: 【字体:

泰州市幼儿园易居城分园对监控系统维保进行招标采购,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

一、招标概况

1.招标内容:泰州市幼儿园易居城分园监控系统维保(具体内容见附件)

2.维护服务费: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壹万元 ,(小写)10000  元。

备注:

投标人投标前需认真进行现场勘查,了解原有监控系统的实际现状。投标报价中应包含监控系统维护所需的辅材、配件、人工费、检测费、交通运输费、税费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一切费用(监控主机、摄像头、硬盘,损坏更换费用除外)。

3.维保期限:

本合同自签定日起生效,至维保结束日终止。以一个年度为期限签定合同,本次签约期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0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维保属于额外赠送。

4.付款方式:监控设备维护服务期满,以有甲方签字盖章认可的每月保养、维修、检修及紧急故障处理工作记录表作为验收的唯一标准。验收合格后,乙方开据有效发票并送至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二十个工作日转账的方式支付给乙方。每有一次未按合同约定对监控进行维保,则扣除中标价的10%。

二、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发现系统有异常情况出现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详细说明故障现象,以便于乙方根据故障现象进行相应准备。

(2)乙方在对系统进行维修及保养过程中,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协调帮助和便利设施。维修完毕后,甲方及时派人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在维修单上签字确认。

(3)在维修保养过程中,甲方应给予乙方必要的协助工作,负责协调处理与其它部门以及其它工种的配合事宜。

(4)甲方应根据合同条款及时支付乙方相应的维护保养费用。

2.乙方责任和义务

(1)为系统正常运转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确保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转。

(2)在系统设备正常使用状态下,乙方定时到甲方现场进行设备的例行保养和检修,每月至少  1 次。服务内容详见维护保养项目及维护内容(附件)。 

(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维护保养记录和相关设备维修资料。

(4)乙方维护保养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安全环保等各项规定。乙方保证严守甲方监控系统设备布局秘密,严防外界人员恶意侵犯。

(5)系统在平时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正式通知后及时响应,市内   8   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节假日内除外)。

(6)乙方为甲方服务期间,因维护保养工作所发生的施工人员事故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三、维护保养项目:

1.软件维护

(1)定期检查录像回放,防止因偶然发生的情况而使录像设置发生改变。

(2)定期检查录像回放,通过检查录像回放来发现是否有时间段录像没录上,从而查找问题,防止到事故发生时发现这段时间没录上,而有损失。

(3)定期检查监控系统是否在录像,防止突然断电而使软件数据库损坏,如果数据库损坏而未被修复,那么就会发生不能录像的情况,这时就要手动修复数据库。

(4)定期检查操作系统日志,防止出现硬盘损坏,而使系统不能录像

2.硬件维护

(1)保持监控系统电脑环境的干净,防止灰尘太多,湿度高,温度高而使硬盘,系统主板等硬件出问题。

(2)定期检查系统线路,防止发生线路断掉的情况,或是漏电的情况。

(3)定期检查设备联线,防止发生线与设备连接松动,而使设备工作不正常。

(4)定期检查网线与设备连接处,防止网线脱落,松动而使系统工作不正常。

(5)定期清洁前端摄像机,防止灰尘天长日久影响监控系统效果。

(6)定期检查室外防护装置,防止设备被毁。

四、投标要求:

报价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次询价函中规定的资质条件:

1.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本项目对应产品的维护、保养、检修及紧急故障处理,有能力提供本次政府采购的货物和服务;

3.投标单位开标前必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和附件;

4.招标结果公示后,采购人向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需向海陵区教育局指定账户缴纳中标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并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

开户银行:泰州市农商行

帐号:3210200101201000002646

单位地址:人民东路26号G楼

(注:开户单位:泰州市海陵区财政局,备注监控维保履约保证金转泰州市幼儿园易居城分园专户)

5.中标单位履约过程中如不能按要求维保,则视为违约,用户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处罚。

备注:凡下列情况将被纳入诚信黑名单,同时向有关主管部门反馈情况。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单位一年内不得参加海陵区教育系统设备采购招标。

(1)报名后不按要求参与现场投标的。

(2)不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或不及时签订合同的。

五、投标材料: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投标人需将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和报价文件按顺序分别装订成册,并添加目录和页码。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相关原件在评标期间备查。投标文件散乱、资料不全、未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投标人将有可能被取消评标资格。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和报价文件分两袋密封,并分别注明资格材料审核袋、报价函袋,密封袋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联络人,否则视为废标。到现场后再封装加印的同样视为废标。投标各项资料恕不退还。

投标文件构成内容:

1、资质材料袋: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本项目对应消防设备产品的维护;(加盖公章)

(2)如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因故无法参加现场开标,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但需提供投标单位法人代表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现场备查)

(4)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证书、检测报告等资质证明材料以及投标人认为适宜的其他资质证明资料。

2.报价文件 

(1)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响应、维修等承诺。

(2)投标须为人民币报价。投标人报价应包含人工费、检测费、交通运输费、税费等费用,维修过程中不得作任何变更,不得增加任何额外的费用。

六、开标评标定标方法: 

1.开标按规定时间、地点公开进行。开标会由学校主持。学校采购小组代表、区教育局监察室领导及信息应用部相关人员现场指导、监督,当众审查所需材料,获得认可后再宣读有效投标单位及报价。

2.本次招标项目采取最多三轮议标的形式。先按投标总价由低到高排序确定议标顺序,总价最低的为第一议标人,依次类推。然后采购人确定一个第一轮议标价格,先与第一议标人议标,若其接受采购人提出的议标价格,则议标结束,该投标人中标。若不接受,则与下一位议标人议标,以此类推。若所有议标人均不接受本轮议标价,则采购人重新确定新一轮议标价格,重复上述议标流程。最多进行三轮议标。若三轮议标价均无人接受,则本次采购作废,重新确定下次招标时间。(如果报价相同则采取抽签排序)。

七、时间、地点安排:

2020年 12 月 4 日    下午2:30  前到泰州市幼儿园易居城分园勘查现场并在勘查登记表上签字。

2020年 12 月 7 日    上午 9:00 前到泰州市幼儿园四楼会议室开标。

八、联系电话: 

18013451698   联系人:孙老师

 

发标单位:泰州市幼儿园易居城分园

2020年 11  月 30  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