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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儿童教育实验中心、泰州市罡杨中心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料招标文件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7-08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贯彻落实区教育局、市场监管局有关学校食堂管理文件精神,切实提高食堂服务质量和规范化管理水平,泰州市儿童教育实验中心家校共同发展委员会、泰州市罡杨中心幼儿园家校共同发展委员会拟对2020年9月-2022年6月泰州市儿童教育实验中心、泰州市罡杨中心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实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及供应商数量

1.蔬菜、豆制品类供应商2家。

2.猪肉、牛肉供应商2家。

3.水产品供应商2家。

4.冻品供应商2家。

5.水果供应商2家。

6.家禽、禽蛋类供应商2家。

7.奶品供应商2家。

8.大米供应商2家。

9.调味品、食用油供应商2家。

二、投标须知

1.报名时交资质材料(请密封装袋,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明投标单位名称;个体经营户加盖营业执照持有人印鉴章,标注持有人姓名。复印件需盖章,原件备查)

(1)营业执照;冻品、豆制品、奶品、大米、调味品、食用油供应商还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2018年7月以来投标单位给学校供货的业绩材料

2.缴纳投标保证金3000元。

3.我园将在局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资格预审。审核后,在园公示栏或学校网站公示,并通知资质审查合格单位。

4.下浮率要求:鲜肉类下浮率均在5%以上;水产、奶品类下浮率在4%以上;蔬菜、豆制品、冻品、家禽、禽蛋、水果类下浮率在3%以上;大米、食用油、调味品类下浮率在2%以上。

5.履约要求:供货期间严格按合同约定的下浮率计算单价、总价。市场参考价格等相关信息一律以“泰州市发改委”网(网址:http://fgw.taizhou.gov.cn/)公布的平均价价格为准。如该网站公布的“商品名称”中没有相关产品,则根据泰州文峰菜场或泰州大润发超市的市场询价为准;如“泰州市发改委”网以及超市均没有相关产品,以市场调研价为基准,确定周平均价。

6.每项设定两家中标单位,原则上为1:1供货,实际操作过程中学校有权根据两家供货情况调整供货频率。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招标单位有权将综合评定第三的投标单位升格为合理供货单位,并在学校网站或公示栏予以公示:

(1)中标单位不按照学校要求签订合同的;

(2)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报名同一项目参与竞标的;

(3)中标单位中标后,转让给其他单位供货的。

三、开标(报价)需提供资料

投标报价表(见附件)。(密封装袋盖章,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提交的文件未密封的视为废标。)

四、评标办法

1.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依据投标单位(人)的报价、业绩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中标单位。

2. 资质审核合格的供货单位(人)满足三家以上(含三)方可开标。如不足三家,招标单位有权在开标前向相关供货商发出邀请,以满足开标条件。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报价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7月13日上午9:00-11:00。(北京时间)

地点: 泰州市儿童教育实验中心一楼报告厅

联系电话: 86552280  89661020

2.开标(报价)时间及地点

时间:7月17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地点:泰州市儿童教育实验中心一楼报告厅

联系电话: 86552280  89661020

六、签订供货合同、付款方式

1.7月24日签订合同,鲜肉、水产、冻品、食用油类中标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8000元,其它类中标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3000元。履约保证金是为了约束供货单位按合同履行服务责任,如果供货单位提供的服务出现问题,学校有权动用其履约保证金作应急处理。

2.合同到期,学校退还中标单位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如已动用履约保证金作应急处理,则动用的部分从中扣除。

3.付款时间一般为供货的下个月10号左右。结算时,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票据及甲方确认过的供货单,供货单上需写明名称、数量、单价、总价。

七、监督部门

监督:局效能办   监督电话:0523--86998280

 

泰州市儿童教育实验中心家校共同发展委员会

泰州市罡杨中心幼儿园家校共同发展委员会

 

2020年7月8日

附:投标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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