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渔行实验学校云帆楼维修改造工程招标文件
一.工程概况
1.招标单位:泰州市渔行实验学校
2.招标方式:公开招投标
3.招标内容:泰州市渔行实验学校云帆楼维修改造工程
二.工程要求
1.工程拆除、粉刷、防水等施工要求严格按照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说明及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的项目特征描述等内容,以及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施工。 每一道施工工序结束后,须提请建设单位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步施工。
2. 所需材料严格按照招标控制价的相关要求,如白水泥、防水卷材、外墙弹性乳胶漆等材料的规格、品牌,必须经甲方检验合格后方可施工。
3.建设材料如黄沙水泥由建设单位指定地点存放,运输车辆只能在校内水泥路面行驶,不得驶入学校运动场及道板砖铺设的地面,造成损坏的,由施工单位修复或赔偿。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施工方也不得损坏和弄脏学校的墙壁等设施,否则按价进行赔偿或修复原样。
4.中标单位注意安全、文明施工,一切安全责任由中标方负责,甲方无任何连带责任。
5.工期 : 45天(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由学校确定。每延误一天按工程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五处罚,处罚上限为合同价的10%。
三、投标要求
1.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项目经理(含小型项目管理师)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装饰装修工程或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2.投标单位投标前须来校勘察,对照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说明及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的项目特征描述等要求,如有疑问可在投标前查问以便准确报价,并主动与学校联系。
3.投标单位在取标书时,须缴纳保证金5000元(现场现金装信封)。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议标事宜结束后返还;中标单位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工程按招标工期按时完成,履约保证金如数返还(不计息),否则不予返还。
四、投标材料
1.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签字)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加盖法人章)、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带现场查验);
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5.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含小型项目管理师),开标时项目经理(含小型项目管理师)必须到场;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6.投标报价表一式两份。(报价须包含材料、人工、安装、维保、管理、税收、利润等一切费用的总价)。报价表必须打印,不得手写,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分袋封装第1—5项为一袋,第6项为另一袋,并分别注明资格材料审核袋、报价袋,加盖公章后参加开标。投标单位及材料必须按时到达指定地,否则视为废标,到现场后封装、加印,同样视为废标。
五、结算方式
1.工程量变更经建设单位签证认可,待决算时参照预算价、中标价的下浮率下浮后进行结算。
2.工程结束,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审计后,付审计结算价的90%,两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结清余款(余款无息)。
六、开标、评标、定标
1.开标按规定时间、地点公开进行。开标会由区教育局基建科主持,区教育局相关职能科室现场监督,学校相关人员参与,当众审查资质材料,资质材料审查合格,方可参加投标;若资格审查合格单位超过八家,则采取当场抽签方式确定八家单位参加投标,未中签单位不参加投标,并当场退回投标保证金。
2.本次招标项目采取最多三轮议标的形式。先按投标总价由低到高排序确定议标顺序,总价最低的为第一议标人,依次类推。然后招标人确定一个第一轮议标价格,先与第一议标人议标,若其接受招标人提出的议标价格,则议标结束,该投标人中标。若不接受,则与下一位议标人议标,以此类推。若所有议标人均不接受本轮议标价,则招标人重新确定新一轮议标价格,重复上述议标流程。最多进行三轮议标。若三轮议标价均无人接受,则本次招标作废,重新确定下次招标时间。(如果报价相同则采取抽签排序)。
3.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须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工程直接发包手续。
七、时间、地点安排
发标截止时间:2018 年 6 月 11日上午 11:00 地点:渔行实验学校总务处
开标时间:2018 年 6 月12 日下午 3时 地点:海陵区教育局南一楼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渔行实验学校总务处 杨老师 15996005011
泰州市渔行实验学校
2018 年 6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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