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局关于认定李文栋等2人通过2024年教师资格以及取消4名申请人相应教师资格的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函〔2024〕6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泰教师〔2024〕2号)精神,按相关程序,经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核认定,李文栋等2人通过所申报类别的教师资格。
另有3名申请人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的毕业证书及1名申请人因检察院反馈其有违法犯罪记录,根据省、市有关教师资格认定文件规定,取消该4名申请人相应的教师资格。
附件:
1.泰州市海陵区2024年幼儿园、小学及初级中学阶段教师资格第二次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2.泰州市海陵区2024年幼儿园、小学及初级中学阶段教师资格第一次、第二次认定取消教师资格人员名单
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
2024年7月25日
附件1:
泰州市海陵区2024年幼儿园、小学及初级中学阶段教师资格 第二次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序号 | 报名号 | 姓名 | 资格种类 | 任教学科 | ||
1 | 39250119 | 李文栋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数学 | ||
2 | 38984933 | 李佳乐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数学 |
附件2:
泰州市海陵区2024年幼儿园、小学及初级中学阶段教师资格 第一次、第二次认定取消教师资格人员名单
序号 | 报名号 | 被取消教师资格证书编号 | 教师资格取消原因 |
1 | 38400314 | 20243237731000114 | 未如期毕业 |
2 | 39257596 | 20243237721001694 | 未如期毕业 |
3 | 38460207 | 20243237712000940 | 未如期毕业 |
4 | 39100902 | 20243237722001593 | 有违法犯罪记录 |
终审:海陵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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