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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6-08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6日至12月5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教育工委开展了巡察。2018年2月7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教育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教育工委对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全面接受、迅速整改。一是压实领导责任。教育工委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领导到位、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二是抓实责任分解。2月9日教育工委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深入研究、谋划部署整改工作。根据巡察“问题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厘清责任,科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各责任科室、责任人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三是强化考核问责。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销单”,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对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科室和人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实施责任追究;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全系统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问题导向,一项一项进行研究,一条一条制定措施,一个一个狠抓落实,整改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果。针对反馈的三大方面十类主要问题均已全面进行整改,共制定整改措施27项。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17项,其余10项正按序时进度推进。

一、关于党的领导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领导核心作用弱化。教育工委在基层单位班子成员、教师交流工作上顶层设计不科学、统筹安排不合理,基层调研不广泛、沟通交流少,校领导调动频繁、面上师资力量不均衡、幼教招考条件设置不合理等问题。对基层学校制度执行方面监管不够,少数教育政策执行存在‘搭车’现象。教学质量、研究等方面督查力度不够,少数初中教师‘全员备考’意识较为淡薄,部分生源流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队伍建设的顶层设计。拟定了《海陵区校长队伍建设的意见》(初稿),进一步完善了校长队伍准入、培养、评价、交流、考核等机制,召开了中小学校长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讨论修改,拟于2018年7月印发。2018年初,分别召开部分校级干部和部分中小学中层人员座谈会,听取基层学校对教师交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教育局根据初步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的工作量标准,测算出中小学应配备的各学科教师数,统计出各中小学骨干教师占比情况,暑期完善教师交流方案。该项工作正按序时进度稳步推进,将于8月底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加强幼教招聘技能测试的研究。2017年幼儿教师招聘工作中专业技能测试是由自弹自唱、舞蹈、简笔画三部分组成。2018年将在已有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专业测试内容。该项工作正按序时进度稳步推进,将于8月底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从严规范装备采购、校服代购管理。制定并印发了《海陵区教育装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泰海教【2018】29号);转发了泰州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教育部教育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阳光智园中小学学校校服互联网管理平台”论证会会议纪要的通知》(泰教职【2017】29号)。2018年4月举办了教育装备采购管理培训班,基层单位相关人员约80人参加培训。2018年3月区教育局组织人员对采购管理相对薄弱的学校,特别是公办幼儿园的装备采购与管理进行了调查、摸底及装备资产的核查工作,形成了调查报告。2018年4月对相关园园长、分管园长和装备采购经办人进行了集中约谈。该项工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超前谋划新生录取工作。2018年1月启动新生生源调研工作,已形成《海陵区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生源调查和学校建设规划建议》上报上级领导及相关部门。招生过程中,进一步加强就近入学资格条件审查,确保公平公正。该项工作正按序时进度稳步推进,将于8月底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5.着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制定局领导、研训员联系基层学校制度,研训员主动参与学校集体备课、了解课堂教学情况,重点做好教学质量督查、教师“全员备考”意识强化、分层教学等工作。进一步完善《海陵区中小学教学工作规程》,开展全区教学工作大走访活动,目前已调研学校近20所。通过听课、检查教学资料、教师座谈等方式,强化对课堂教学的检查和指导,减少课堂教学的随意性,提高课堂效率。每学期分学段进行区级教学质量调研检测,常态化地做好教学质量跟踪服务。举办区级教师解题、命题能力比赛等活动,提高一线教师的命题、析题能力。邀请中考命题专家来我区指导中考复习工作,促进中考质量的提升。大力推进“行政班+走班”教学管理模式改革,从兴趣小组、社团活动、校本课程实施等环节做起,逐渐过渡到文化课程的分层走班教学,实现教学效益的最大化。3月,局相关科室与江苏省教育评估院专家实地调研“行政班+走班”运行情况,切实增强该项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截至目前,“行政班+走班”模式已全面启动。该项工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二)对“理论学习流于形式。教育工委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够深入,专题学习不突出,针对性不强,有‘以文件贯彻文件’的现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不到位,部分党员干部自主学习少、学习内容单薄”问题的整改情况:

1.提高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思想建设作为根基,科学制定全年学习计划。截止3月底,已经开展中心组(扩大)学习三次。2018年2月召开全区教育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2018年工作安排,提振教师精神;3月开展意识形态领域的专题培训和“两会”精神的宣讲。学习时间有保证,专题突出,有针对性。该项工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已组织开展了“我最喜爱的共产党员”推荐和“总书记的这句话最让我受教育”主题征文活动,6月份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优秀微党课评比。“戴党徽,亮身份”、争做“四个合格”党员“月晒季评年考”活动作为常态活动有序推进。该项工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三)对“党工委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教育工委议事规则不明,与行政议事权责边界不清,存在以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工委会的情况。‘三重一大’议事程序简化,决策程序不规范,少数上会事项只见相关方案,未见班子成员讨论、表态及最终决策结果内容”问题的整改情况:

1.重新界定党工委会议和行政会议的不同职能。进一步明确党工委会议召开要求、议事范围、议事办法等内容,规范会议记录,克服党政职能分工模糊,运行机制紊乱的弊端,使党政职能更加明晰。该项工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凡涉及“三重一大”问题的,事前均向派驻纪检组报告并邀请参加。会上先由与议题相关的科室负责人汇报需要讨论的工作。然后由分管负责人就此项工作做进一步的说明和补充,再由班子成员逐一发表意见,最后由党工委负责人汇总大家的意见形成会议决议。该项工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二、关于在党的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四)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高。局机关‘重业务、轻党建’问题较为突出。部分基层党组织涣散,未能按规定要求进行换届选举。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党员不够紧密,与党员交流谈心、听取意见、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少”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明确一名班子成员担任局机关党总支书记。正常机关支部“三会一课”、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党内组织生活,每月25日为“党员固定学习日”,按要求做好过程性资料收集和记录。该项工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把党建工作落到实处。指导并督查局机关党总支开展争做“四个合格”党员“月晒季评年考”活动,结合实际岗位制定个人规划,按时开展月晒季评活动。常态化进行“戴党徽,亮身份”情况督查、通报。指导四家单位成立基层党组织,5月份完成选举工作。该项工作正按序时进度稳步推进,将于6月底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实行局领导挂钩学校制度。从2018年4月起,局班子成员挂钩学校,要求每位局领导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倾听群众诉求,为基层单位和广大教职工排忧解难。该项工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五)对“党内生活不够规范。机关党组织活动开展不够正常,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次数较少。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讲工作得失较多,对思想作风深入剖析少,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规范局班子成员党内生活。认真贯彻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规定局班子成员以党员的身份参加支部活动。截至目前,局班子成员正常参加机关总支组织的学习活动和局机关第一、二支部的活动。该项工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着力提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局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要求,认真撰写对照材料,查找个人存在问题的同时,帮助他人排查身上的不足。2018年2月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间严肃认真地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该项工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六)对“队伍建设滞后。局机关中层干部及基层单位班子成员队伍年龄结构老化,系统股级干部年龄均超过35岁,绝大部分都在45岁-55岁之间。基层学校干部选拔机制不科学,近十年未能形成年轻教师培养的梯队模式和激励机制。乡镇学校干部配备不足,优秀教师不断流失。局机关个别科室主要负责人长期空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大干部培训培养力度。2018年1月,利用对基层单位校级领导班子调研式考察之机,非定向推荐了一批校级后备干部,3月份建立校级后备干部人才库,43人进库,其中80后的27名,占63%,年龄最小29岁,覆盖18所学校。从2018年4月起通过校级后备干部培训班,“校长论坛”等平台,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促进干部成长。该项工作正按序时进度稳步推进,将于8月底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构建教师培养的梯队模式和激励机制。2018年4月,印发了《海陵区教育系统研学培训考察工作暂行规定》,拟定《海陵区新锐教师选拔培养实施办法(讨论稿)》。根据《海陵区优秀教育人才奖励办法》对人民教育家、特级教师等不同层次优秀教育人才等进行考核。下一步,我们将广泛征求基层学校和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出台《海陵区新锐教师选拔培养实施办法》,修订《海陵区优秀教育人才奖励办法》。该项工作正按序时进度稳步推进,将于6月底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做好校级干部调整的相关工作。已经完成对基层学校领导班子及成员的调研式考察,形成了考察意见,为推进校长校际交流和城乡交流做好了基础性工作。该项工作正按序时进度稳步推进,将于8月底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配齐配优局科室人员。2018年4月新组建宣传中心、审计监督科等科室,目前正在梳理科室职能。针对局机关科室人员年龄老化和空缺的实际,2018年4月民主推荐局正股、副股级人员,提交局党工委讨论。在充分调研、酝酿的基础上,已经形成初步方案。该项工作正按序时进度稳步推进,将于8月底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三、关于在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七)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教育工委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次数较少。局班子成员未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记录履责工作,对分管科室相关人员廉政谈话较少”问题的整改情况:

1.突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位置。党工委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规定每半年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一次,年初专题研究全年工作计划,年中回头看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部署下半年工作。2018年2月,党委会专题研究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月组织观看教育警示片《跟着感觉走的代价》,与基层党组织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履责过程性监督检查,防止主体责任虚化和弱化。该项工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所管下属单位负责人廉政谈话每年不少于一次,截止3月底,班子成员已开展谈话共18次。进一步规范履责留痕工作,履责记录及时详实。该项工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八)对“师德师风教育不深入。少数基层单位作风建设散漫,迟到、早退现象较为严重。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师德师风建设实效性不强。少数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的情况依然存在,‘有偿家教’专项治理存在‘宽松软’的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和劳动纪律的教育和督查。修订《2018年度海陵区中小学、幼儿园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在对学校综合评定试行降等处理情况中,列入“有教职工违法犯罪或违反师德要求,造成一定社会影响”这一条目,目前,《考核办法》正在修订过程中;截至4月底,督导科共督导5所中小学、幼儿园,回访4所中小学、幼儿园,发放师生问卷170份,未发现违反师德师风建设问题。深入3所基层学校现场走访教职工办公场所,了解教职工劳动纪律执行情况,调阅学校监控录像,查看教师迟到早退情况。该项工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活动引领提升教师职业道德素养。2018年4月下发《海陵区“师德师风建设年”实施方案》,就教育学习、活动开展、制度建立、考核表彰等具体工作进行全面布置。该项工作已于4月启动,并长期坚持。

3.党员干部做自觉抵制有偿补课的带头人。2018年3月,全系统开展了校长和党员教师抵制“有偿补课”公开承诺活动,各基层党组织利用党员活动日组织党员干部签订抵制“有偿补课”承诺书。根据群众举报,对2起有偿补课线索跟踪暗访,择机现场取证。该项工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九)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严。局机关及个别下属单位差旅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公务接待早餐费等存在违规报销和超标准报销的问题。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公务接待清单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三公”经费管理。转发区委办政府办《关于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市财政局《关于差旅费管理办法》,规范局机关及基层单位公务接待和差旅费报销。制定《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办法》,加强中小学公用经费预算管理,对中小学公用经费预算中涉及维修、采购等经费数据分送给相关科室,以便业务科室了解情况共同管理,实行中小学公用经费使用情况季报制度。三月份,召开中小学幼儿园党政主要负责人会议,进行党风廉政教育,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通报2017年财务巡查中存在问题,要求学校进一步提高教育经费使用合规性、效益性。4月份,召开中小学幼儿园分管财务校长、园长和主办会计财务工作会,会上传达省教育厅教育财务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了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的相关文件,对参会人员进行内控制度业务培训,现场解读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差旅费管理办法等文件,并对下一阶段财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根据巡察反馈线索,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该项工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谋划组建会计结算中心。局相关科室先后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会计结算中心、区农委、姜堰区教育局学习调研会计集中结算模式,对会计结算中心运行有了感性认识和初步了解,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海陵教育实际,拟订我系统会计结算中心实施方案,为组建会计结算中心提出建设性意见。该项工作正按序时进度稳步推进,将于12月底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十)对“重要环节、关键领域廉政风险较大。教育系统的小型工程招标透明度不高。少数基层学校废旧物品处置情况不公开,操作不规范,存在私自处理或收入不入单位财务账的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1.着力提升工程招标透明度。及时发布教育系统的小型工程项目招标信息,营造公平竞争氛围。截至目前,今年我区教育系统共实施招标项目2个,及时在“海陵智慧教育”网站上发布招标信息,招标信息发布率100%。招标程序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执行,确保规范、透明。该项工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加强资产管理制度建设。编发《海陵区基础教育装备管理与应用工作手册》,2018年3月,召开学校总务主任、资产管理员会议,对资产管理流程、规范进行再学习、再明确。该项工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下一步,区教育工委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以这次巡察和整改为新的起点,巩固和发展已有成果,确保建设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和奋发有为的教师队伍,奋力开创海陵教育发展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23-86998268;邮政地址:海陵区南山寺路76号,邮政编码:225300;电子邮箱:db5892@163.com。

                               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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