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区委教育工委工作公告
经区委批准,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区委第二巡察组于11月6日起,进驻区委教育工委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巡察。主要任务是监督检查教育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上述情况作了解掌握。巡察组将通过个别谈话、受理信访、调阅资料、听取汇报、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
巡察期间(11月6日—12月5日),区委巡察办统一设置信访举报电话0523—86231572,每天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电子信箱:点击海陵廉政网首页“网上举报平台”栏目即可反映。专门邮政信箱:泰州市海陵区纪委信访室(府前路26号),邮政编码:225300。同时在教育工委(海陵区南山寺路76号南楼北墙)设置巡察组联系信箱。欢迎大家与我们联系。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教育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负责处理。
特此公告。
区委第二巡察组
2017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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