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泰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经研究决定,拟推荐海陵区教育系统关工委为泰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鲁茂冬同志为泰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公示时间:2023年7月7日至7月13日,对公示对象有何反映,请在公示期间与区委教育工委办联系,电话:86998268,邮箱:db5892@163.com;或与区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86998279。
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3年7月7日
经研究决定,拟推荐海陵区教育系统关工委为泰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鲁茂冬同志为泰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公示时间:2023年7月7日至7月13日,对公示对象有何反映,请在公示期间与区委教育工委办联系,电话:86998268,邮箱:db5892@163.com;或与区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86998279。
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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