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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工作的通知

作者:普教科 来源:普教科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5日 点击数:


各中小学、幼儿园,市少年宫:

为让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度过一个健康、安全、快乐和有意义的假期,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基函〔2020〕14号)精神,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和防控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暑期放假时间要求

2020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暑期放假开始时间原则上安排在7月18日, 8月31日学生报到,9月1日开学上课。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执行,不得推迟放假或提前开学,暑假期间一般不安排返校日或返校活动。学校教职工于8月26日到校报到,8月27日正常上班,8月27日至29日集中学习、校本培训、备课、制定新学期各学科教学计划,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各校要及时将假期时间和相关安排告知师生和学生家长,指导学生和家长提前规划安排好学生假期生活。

二、统筹安排春学期结束和秋学期开学工作

各学校要对照学期初工作计划,做好春学期工作总结,认真做好教师业务档案、学生学籍卡、学生成长记录袋以及其他资料的归档工作。同时,要提前谋划秋学期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推进措施。7月24日前,各校将学期工作总结上报至局相关部门(中小学报普教科、行政办各一份;幼儿园报学前教育科、行政办各一份)。要认真组织考核和推优评比工作,根据学校内部考核情况,在评选出校级优秀班主任的基础上,按要求做好区级优秀班主任的推荐工作(民办幼儿园每园推荐1人参加评选),推荐人选名单及事迹材料于7月31日前报区教育局普教科。

三、坚持做好假期疫情防控工作

各校要认真落实国家卫健委和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切实落实校园疫情防控措施,守护好师生安全。放假前,要通过多种形式对教职工、学生和家长进行当前疫情形势和防护知识再教育。要制定离校师生“一人一档”信息台账,以适当方式逐人告知教师、学生及其家长离校注意事项和暑期居家疫情防控要求,确保离校师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暑假期间,要细化暑期校园管理和人员管控方案,继续严格执行师生(包括新招收学生)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师生要减少不必要外出,原则上不前往国(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不跨省域长途旅行,确需离开居住地的,须向学校报告,保证行踪可追溯,并落实海陵区卫生健康、疾控部门的有关规定。各校要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特别是要切实做好受疫情影响较大学生的心理疏导和关爱帮扶工作。

四、高度重视假期安全工作

各校要制定假期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工作预案,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引导,普及安全知识。各校要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通过主题教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和致家长书等形式,将安全提示内容告知每一个学生、每一个家长,重点开展防疫、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欺凌暴力、防触电、防交通事故、防自然灾害等方面的教育,全面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护自救能力,切实增强家长的责任感和监护意识。学校要将教育部已印发的《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和《关于预防学生网络沉迷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复印发放给每名学生家长,安排专人做好回执回收工作。各校要利用假期对学校校舍、在建工程和校园周边环境进行全面安全排查,并在秋季学期开学前排除安全隐患。要加强值班保卫工作,及时报告和快速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假期安全稳定。

五、科学指导学生假期生活

丰富学生假期生活。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做好“七彩的夏日”主题活动设计,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复查测评工作。积极开展“凤城悦读·阅分享”师生美文摘抄推广活动。学校可在暑假期间开放学校自习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和运动场所等,充分利用乡村少年宫、科技馆、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社会资源,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避免大规模聚集的情况下,组织学生自愿参加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主题活动、文体活动和社团活动,帮助学生调整心态、舒缓压力。积极引导学生保持假期锻炼身体的习惯。

做好假期作业管理。各校要加强各科作业的统筹协调和作业总量的控制,学生每天的书面作业量要与平时的要求相当。提倡布置适合孩子自主完成的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培养学生良好学习习惯,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主动、自觉、认真完成作业。“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省名师空中课堂”继续提供有关专题教育资源,供学生选用。

加强假期家校合作。学校要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网络等形式,了解学生居家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情况,指导学生家长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尊重孩子的健康情趣,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引导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不盲目给孩子报各类补习班、兴趣班,更多安排适合学生兴趣爱好特长的活动。指导学生按时作息,主动承担家务劳动,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不沉迷网络游戏。各校要持续关注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和经济困难家庭儿童假期生活。

六、统筹安排暑假期间工作

充分发挥教师重要作用。各校要认真做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引导教师充分认识做好今年暑期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教师做好暑期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创造性,大力弘扬抗疫精神,认真履行教书育人使命,以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情怀,主动作为、勇于担当、积极奉献,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圆满完成学习任务、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做出应有的贡献。

持续强化违规办学行为治理。区教育局将严格贯彻教育部《关于严格规范大中小学招生秩序的紧急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关于集中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制止违规招生、违规补课和有偿家教等行为。坚决禁止利用暑假时间超标教学、提前讲授秋学期课程,严禁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各校要及时上报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监督平台所需材料。暑假期间区教育局将加强违规招生入学、违规补课现象的督导检查,对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省教育厅将对各地各校暑期规范办学行为组织专项督导。

大力推进假期资源建设。各校要切实抓好暑期资源建设的黄金时机,按照既定的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规划和实施计划,做好各类教育资源的新建、扩建、改建工作,确保年度建设任务如期完成。要抓住暑期有利时机及时修缮校舍,确保满足新学期如期开学需要。

七、提早谋划开学工作

各校要在放假前和开学前,集中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教育引导教师积极践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自觉提升师德师风,做“四有”好老师。要积极组织广大干部、教师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升政治理论素养。要结合区域和学校实际,切实抓好教师暑期学习和培训,提升广大教师的专业水准、教学能力和育人水平。要充分发挥一线干部、教师积极性和主动性,按照深化教育改革、发展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要求,群策群力,研制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新学期教学计划,提早谋定新学期工作,并努力体现时代性、创新性,彰显学校特色。

如无特殊情况,2021年寒假放假时间为1月29日,春学期开学时间为2月22日,各学校在编制行事历时,按照以上规定时间进行安排。

 

 

附件:1.海陵区2019——2020学年度优秀班主任名额分配表 2.海陵区2019——2020学年度优秀班主任推荐审批表

 

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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