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海陵智慧教育 >> 业务工作 >> 工作通知

关于征集“我的家庭教育故事”的通知

作者:宣传办 来源:宣传办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9日 点击数:


各中小学: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孩子们从牙牙学语起就开始接受家教,有什么样的家教,就有什么样的人。”为树立正确的成长观、成才观,推动全省广大学生家长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经省教育厅领导同意,由江苏教育报刊总社(江苏省教育厅教育宣传中心)组织开展江苏省大中小学生“我的家庭教育故事”征集活动。为积极选送优秀稿件,现就我区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稿对象

全体在校中小学生。

二、征集内

学生撰稿讲述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家庭教育的真实故事,主要是家庭长辈或其他家庭成员对撰稿者言传身教的案例,包括品德教育、学业辅导、兴趣培养、习惯养成、成长方式等。稿件应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当下家庭教育中因代际沟通、观念差异、个性特点产生的问题或冲突,叙述过程,表达感悟,分享心得,以及家庭成员由此带来的成长和改变。

稿件要切口小,感受深;文字鲜活,不面面俱到。每个故事500-1000字。

三、组织形式

自即日起,广泛面向全体在校生征集。请各校广泛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实施,落实专人负责,以校为单位分三个时段持续组织择优选送作品(建议每班1-2篇,特别优秀的作品不限)。三个时段分别为:

第一时段:至2019年12月10日

第二时段:至2020年04月10日

第三时段:至2020年06月10日

请在每个时段结束的最后一天,把作品和作品统计表(见附件)压缩打包,推送给QQ:39778663。

四、选编发布

(1)对征集到的作品,局宣传办将择优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编发,并选送至江苏教育报刊总社各媒体平台刊发,联合省内外主流媒体,大力推送优秀稿件。

(2)2020年上半年,局宣传办将会同专家,评选出优秀组织奖、优秀辅导奖和优秀稿件作者,予以表彰。

(3)2020年上半年,江苏教育报刊总社将从应征的故事中选出优秀故事,结集出版并予以表彰奖励。

五、其他事项

推送作品一校一档,按年级、班级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

WORD文档格式设定:

第一行标题为三号字、黑体、居中;

第二行学校、班级、作者、联系电话为五号字、宋体、居中;

第三行起正文为小四号、宋体、首行缩进2个字;

全文行距为1.5倍行距。

请各校负责此项工作的老师不要推送信息不全和不符合格式要求的作品。

宣传办联系电话:0523-86998297;征稿推送QQ:39778663

 

                                       区教育局宣传办

                                       2019年11月19日

 

附:“我的家庭教育故事”作品统计表

【字体: 】【收藏】【打印文章】【查看评论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