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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浦中心小学申报创建2019年度“市长质量奖”

作者:张蓓 来源:大浦中心小学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1日 点击数:

3月20日,海陵区市场管理局局长于圣筛一行来到泰州市大浦中心小学,就学校争创“市长质量奖”召开座谈会。海陵区委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局局长姜小军、副局长姜凌参加座谈会。

会上,学校从内涵管理、教学管理、教师队伍建设、教育科研、活动阵地建设、国际交流办学、后勤保障等几个方面,对学校近年来谋求高质量发展,打造区域高峰学校取得的成绩做了介绍。

参会人员从评审标准、评审方式对“市长质量奖”的创建做了讨论。区市场管理局建议学校从四个方面入手启动创建工作:一是组织到“中国质量奖”的学校学习交流,考察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二是对全校教师进行培训宣传,解读“市长质量奖”创建标准;三是组建创建团队,分派标定任务,确保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在全校各层面推广,四是邀请行业专家指导,全面推进重点环节的质量提升。此次大浦小学的申报创建工作由海陵区市场管理局指导实施。

姜小军指出,大浦中心小学是海陵区的一所百年名校,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优良的传统,在百姓中享有良好的声誉。此次大浦中心小学冲刺“市长质量奖”,也是全市第一家争创“市长质量奖”的教育机构,既是一次机遇,也是一个挑战。他希望学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科学实施,通过导入现代化教育管理模式,提升教育质量管理精细化水平,总结提炼更多“大浦经验”,打响海陵教育的金字招牌,从而促进整个海陵教育质量的提升。

据了解,“市长质量奖”是泰州市人民政府设立的质量管理最高荣誉,每年评审一次,获奖单位每次不超过2家。主要授予泰州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施卓越绩效经营管理模式,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突出的单位。评审实行单位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政府审定的程序遵循高标准、严要求和公开、公正、公平以及不增加参评单位负担的原则。泰州市长质量奖的评审标准总分为1000分,其中,资料审查分占30%,现场审查分占70%。当年申报企业评审总得分700分以上,且排名全市前3位的方可取得获奖提名资格。

此次创建活动,对于大浦中心小学而言是一次勇敢的“试水”。由于“市长质量奖”的授予对象主要为企业,对于学校来说并没有现成的行业实施细则,这就要求申报学校严格对照标准,从“教育的角度”深入学习理解“市长质量奖”评审标准依据,将学校的各项工作和创建活动深度融合,形成一套具有鲜明行业特征的质量管理体系,从而推动学校以更高的标准和更优的质态,科学、规范、高效运行,这对于全方位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和办学品位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和实践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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