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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陵区“法治校园”建设工作接受市级考核

作者:袁克林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01日 点击数:

11月1日上午,“泰州市法治校园”市级督查考核组一行5人,在市教育局副调研员朱三峰的率领下,赴海陵区开展考核验收工作。区教育局副局长陈岚,局办公室、普教科及二附中、海陵学校、实验小学、扬桥小学等四所创建学校的负责人参加活动。

督查组听取了区教育局及四所创建学校分别就今年“泰州市法治校园”创建工作的专题汇报。朱三峰对海陵区“法治校园”建设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他指出,海陵的创建工作领导高度重视,创建机制健全,工作成效显著,总结起来是“三有”:一是“有考核”。局级层面上,有完备的创建领导小组,将依法治校工作纳入学校管理工作的考核,并融入对学校的综合督导工作中,学校挂牌责任督学、法治副校长等参与学校管理,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学校依法办学、规范办学水平的提升。二是“有载体”。建成了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交通安全主题教育基地、民防体验馆等四大主题教育基地,为各校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提供了很好的载体,形成了海陵区普法工作的特色亮点。三是“有实效”。海陵区多年来坚持在全区各校开展 “带法回家”活动、与市交巡警联合,依托扬桥小学的“泰州市青少年交通安全主题教育基地”开展的“文明交通与您童行”专题活动、实验小学的“教师妈妈”关爱留守儿童行动、海陵学校的“三进工作法”、二附中“学生在校有人教、回家有人管、到社会有人帮”的“三结合”教育网络等等,均取得了很好的法治宣传效果,有部分还在市内外产生了较大影响,“普法工作有目共睹”。

对今后“法治校园”建设工作,朱三峰强调,要加强法治“泰微课”的建设工作,进一步拓展法治宣传工作的载体,提高工作实效;要加强家校共同发展委员会的建设,进一步加大机构建设的力度,积极探索以班级为单位成立家校共同发展委员会,更好地让家长及社会参与到学校各项管理工作中来,不断提高学校管理的实效;要加强校务信网上的公开工作的力度,依法依规及时公开学校招生、学校管理等方面的“热点信息”,接受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更好地促进学校办学行为的规范化。

随后,专家组对申报学校的“法治校园”建设台帐进行了细致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了集中反馈。

据了解,海陵区高度重视依法治校、依法治校工作,积极宣传动员,大力推进“泰州市法治校园”的申报创建,以创促建,不断促进办学行为的规范,各学校办学条件日益改善,依法管理的水平逐步提升,教学质量大步提高,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全区所有学校均创建成为“泰州市依法治校示范”,2所学校成功创建为首批“泰州市法治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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