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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实施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2.0 专项培训的通知

作者:教师发展中心 来源:教师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13日 点击数: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2.0 的意见》(苏教师〔2020〕5 号)精神,扎实做好我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2.0(以下简称“能力提升工程 2.0”)专项培训工作,市局近期按培训计划分配我区教师全员参与培训学习,现将有关培训事项转发并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区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

二、培训形式和内容

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位教师培训不少于50 学时。其中,线上培训依托江苏教师教育管理系统(http://www.jste.net.cn)开展,教师须完成不少于 25 学时的线上课程学习;线下实践应用不少于 25 学时。培训具体实施细则见苏教办师函〔2020〕14号文附件。

三、培训时间和名额

4月15日前,学校在江苏教师教育管理系统中添加教师报名,并立即通知教师登录平台完成能力点选择,校级管理员在完成能力点选择的教师数比例到达 90%后即可上传盖有学校公章的规划书。

四、培训要求

15日后学员就必须登录江苏教师教育管理系统(http://www.jste.net.cn)或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2.0(https://nlts.jste.net.cn),进入能力提升工程平台学习页面开始线上学习。根据学校培训规划要求以及能力点选择类别自主选学在线课程,每位学员须在一个月内完成在线学习。

线上学习完成后,学校项目办按照规划整校推进线下实践应用。

五、有关工作要求

各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能力提升工程 2.0 领导小组,专人负责,统筹各项工作,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全员培训要求,有序推进项目实施,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化水平。

学校应遵循整校推进的原则,依据本校项目规划有序组织开展培训,确保项目顺利结项。此项目将作为今年学校培训工作的重要考核依据之一。

以上工作有疑问请联系监测评估部,联系人:周新民,电话:80606276

 

泰州市海陵区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4月13日

 

附件:苏教办师函〔2020〕14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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