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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团省委关于全面排查违规使用团、队组织标识情况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局团工委 来源:局团工委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3日 点击数:


局属各基层团组织:

现将《团省委关于全面排查违规使用团、队组织标识情况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对照《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旗、团徽、团歌制作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的规定,认真做好排查工作,并于11月21日前将排查、处置情况报告(加盖公章)报送至团工委,电子稿发送至tzhltgw@163.com

附件:1.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旗、团徽、团歌制作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2.团省委关于全面排查违规使用团、队组织标识情况的通知

 

                              共青团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工作委员会

                                    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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