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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督导评估制度建设 推进县域教育均衡发展

作者:督导科 来源:督导科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7日 点击数:

素质教育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落实程度,各级政府依法治教和依法办学的实现程度和人本管理理念在学校的贯彻程度等等。要把素质教育真正落到实处,就必须对学校办学加以监督,确保其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基于此,进一步研究建立并完善中小学督导评估制度体系,运用督导评估机制督促政府增加教育投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着力解决县域内教育发展不平衡、学生评价制度与教师评价制度陈旧、教学手段落后等突出问题,便成为新时期基础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围绕三项指标,研究构建中小学教育督导评估制度体系

构建中小学督导评估制度体系,是一项综合性、多维性的研究与实践工程。我们建立了“办学基准”、“发展水平”和“特色学校”评估指标体系,进一步强化目标管理,实现对学校办学水准的宏观管理和调控。

(一)构建具有内在递进关系的指标体系

“办学基准”评估强调学校教育资源配置的基本要求,管理的规范性和制度性,学生素质发展的基础性和全面性;“发展水平”评估强调学校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管理的系统性和民主性,学生素质发展的整体性和层次性;“特色学校”评估强调学校教育资源的开发,校本课程的建设,管理的自主性和创造性,学生素质发展的主动性和创新能力等。三个层级的评估内容及递进关系如右表。

(二)构建科学的督导评估操作范式

1. 办学基准评估。该评估适用于办学条件已达到或接近国家规定而办学行为、学校管理还需要进一步规范的学校。评估主要采取自评与复评相结合的方式。自评是教育督导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步骤,共分三个阶段:①准备阶段。包括学习评估的有关文件和方案、制订自评计划、目标责任分解三个步骤。②组织实施阶段。学期末进行一次初步自评并及时整改,学年末进行全面自评,对照评估方案,落实每项指标完成情况,并写出自评报告。③结果处理阶段。召开教代会,公布自评结果,审议自查报告,迎接上级督导部门复评。复评是由县级督导部门对学校自评工作进行验证,具体步骤是:制订工作方案—培训督导队伍—进行指标抽样验证—撰写评估报告—限期整改工作—跟踪复查—结果通报—总结表彰。办学基准评估结果,将作为乡镇政府及主要领导工作实绩评价的重要指标。

2. 发展水平评估。该评估适用于在办学基准评估中达到规范等级的学校,只提供评估的项目和标准,学校可根据实际,自行选择部分或全部内容,也可参照该体系自主确立发展目标。其操作步骤是:确立发展目标和规划—规划实施—反思自评—专家指导—县复评。评估学校发展水平需注意以下四点:

其一,评价尺度变“一把尺子”为“多把尺子”,运用“多把尺子”去评价处于不同办学水平的学校,符合学校实际,最大限度地调动学校自主发展的积极性。

其二,评估学校发展水平必须将静态评估与动态评估相结合。评估一所学校既要看现实的办学水平,又要参照其过去,评估其进步的幅度和发展的水平。

其三,个体内差异法成为评估学校发展水平的重要方法。个体差异法要求把评估对象的过去和现在进行比较,通过比较来评估学校的变化与发展。

其四,评估学校的发展水平重点要评估学校教育改革的水平。一些学校在发展中存在“硬件硬,软件软”的现象。评估指标应引导学校既要科学地使用有限的资金,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更要加大教育改革的力度,加快实施素质教育的步伐。发展水平评估结果是评价校长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3. 特色学校评估。该评估适用于在发展水平评估中达到示范等级以上水平,并且办学特色显著的学校。评估主要步骤是:学校申请—县进行特色内容评估——社会公示——特色学校认定——挂牌表彰。对特色学校评估,应突出两点。

其一,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学校特色一旦形成,其办学理念、办学策略、办学行为、办学风格、办学成果就自然化作一种校园文化传统,特色学校也就具有了个性化的文化环境。

其二,帮助学校理清特色与特长生培养的关系。与特长生培养不成,特色学校是为了让每一个学生充分自由发展,是学校个性化办学水平的综合体现。

二、坚持“五项制度”、重视“四个结合”,努力提高中小学教育督导制度研究水平

(一)五项制度

1. 自评制度。学校要自主发展,必须形成自我评价、自我监督、自我反思、自我调整、自我完善的运行机制。自评一般每学期或每学年进行一次。自评关注的不只是学校存在问题和采取的措施,而是更加关注学校的发展。

2. 协商式评估制度。被督导方根据自身发展情况,与督导方协商后可选择按“一把尺子”和“多把尺子”相结合的要求而设计相应的督导评估指标,然后,县督导室按设计的评估指标组织专家进行复评。

3. 督导结果反馈制度。由于督导评估的角度要从注重现状评估向注重发展趋势、潜能评估过渡,从横向比较为主向以纵向比较为主过渡,所以“督导报告”的重点放在学校今后发展的建设性意见上来,反馈的结果对被督导学校来说,能易于接受并能找到学校今后的工作思路和发展方向。另外,除书面的“督导报告”外,还采用“对话”、“研讨会”、“交流”等形式与学校进行沟通与研究,形成了督学与学校在“平等”地位上共商学校发展大计的浓厚氛围。

4. 跟踪复查制度。每次评估后,针对出现的问题,督导室都要求学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工作整改,并形成书面整改报告。同时,督导室要进行跟踪督导,抓住关键环节不放,直到问题解决。

5. 督导总结表彰奖励制度。每次督导评估结束后,对在“办学基准”、“发展水平”和“特色学校”评估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学校和先进个人要进行表彰奖励,交流经验,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共同提高。

(二)四个结合

1. 学校评估与县政府对乡镇教育工作的综合督导相结合。具体而言,要与教育强乡镇创建工作、危房改造工作、规范化学校创建工作相结合,督促各级政府不断增加教育投入,积极改善办学条件。

2. “办学基准”评估与推进区域教育的均衡发展相结合。“办学基准评估”指标是刚性的,各校都应该达标。这样,教育资源才能合理配置,学校管理才能走向规范,学生素质才能真正提高,教育均衡发展才能真正实现。

3. 学校“发展水平”评估与学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校长任期目标评定相结合。以此来督促学校发展一步一个台阶,年年都有新提高。

4. “特色学校”评估与学校的发展实际相结合。学校特色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形成的,而是一所学校自身传统的长期积淀。因此,学校谋求发展要立足实际,制订近期规划和远景目标,不断优化、开发教育资源,发挥学校管理的主动性。

三、成就与反思

(一)构建了较为完善的督导评估体系

几年来,我们逐步探索了一套成功的综合督导评估模式。①组织学校搞好自评。根据评估规划,组织有关学校负责人认真学习评估标准和程序,要求学校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办法,扎实开展学校自评工作。在这一阶段,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加强指导。②认真搞好复评。在这一环节,县教育督导室在原有人员基础上,抽调学校业务骨干组成一支过硬的督导评估队伍,在评估中,抓住难点,突出重点,力求实效。③反馈和通报。在这一阶段,督导组首先针对学校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然后下发评估通报。④跟踪复查。下发评估通报后,县督导组根据对学校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跟踪回访,督促学校进行整改,切实帮助和推进学校改进工作。⑤总结表彰。每一轮综合督导评估结束后,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根据评估结果对办学成绩突出、特色明显的学校进行表彰奖励。

较为完善的学校督导评估制度体系,对于促进薄弱学校发展、促使重点学校可持续发展,推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影响。

(二)评估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 处理好三项评估指标的关系。《宁阳县普通中小学评估指标体系》内容多、范围广,因此,在开展督导评估工作时,必须考虑到三种评估的内在关系,只有在做好“办学基准评估”、“发展水平评估”的基础上,才能进行“特色学校评估”,真正促进学校主动发展和个性化发展。

2. 真正理解特色学校的内涵。特色学校不是学校发展的终结状态,而是学校进一步创新发展的起点。被认定的特色学校如果发展缓慢,甚至出现倒退,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特色学校,因而,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把特色学校的进一步发展作为研究的重点课题。

3. 强化教育督导的基础研究。在注重学校“办学基准”督导评估的同时,建议指导学校分别建立起科学的教职工评价体系和学生评价体系,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深入研究学校评估理论、评估制度以及运行机制。

4. 不断加强督学队伍建设。督政工作较多注重评估人员的行政权威,而督学工作的专业性较强,因此,督学必须是教育管理的行家里手。要提高督导工作的实效性,就必须建立一支数量充足、业务过硬、堪为人师的专家型督学队伍,这是做好学校办学水平督导评估工作的重中之重。

通过建立三个层级评估指标体系,进一步强化了目标管理,在理论和实践层面上摸清了学校办学水平督导评估的规律,逐步完善了中小学督导评估体系和评估制度,这不仅解决了教育督导评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而且有效促进了县域教育的均衡发展。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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