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泰海政办〔2017〕61号
区政府办关于成立海陵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和《江苏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规程(试行)》,进一步健全我区教育督导体制,经研究,决定成立海陵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孙佳玲 区政府副区长,区红十字会会长
副主任:季 靓 区政府办副主任
凌华余 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区教育局局长
陈 荣 区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区教育局副局长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督学
委 员:杨逸涛 区编办副主任
张 群 区发改委副主任、金融办主任
陈阿顺 区经信委主任科员,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陈 岚 区教育局副局长
王文华 区文体旅新局副局长
刘 峰 区财政局副局长
陈海东 区人社局副局长、纪检组组长
李卫东 区住建局纪委书记
陈静芝 区卫计委党工委副书记
卢剑锋 公安海陵分局副局长
钱中华 城管海陵分局主任科员
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全区教育督导政策意见,审议全区教育督导有关规划和重大事项,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专项督导,发布教育督导公告。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岚同志兼任。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