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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幼儿园易居城分园立式钢琴、电钢琴招标方案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18-08-03 点击数:

泰州市幼儿园易居城分园所需立式钢琴、电钢琴进行招标采购,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

一、招标概况

1. 招标内容:班级所需教学用钢琴、电钢琴一批(详见附件)

2. 采购预算:本项目最高限价:55000.00元

3. 付款方式:项目实施时投标人提供全部招标要求的质保承诺(质保书或授权函)等,无以上原件不予验收。项目完工后,招标人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付总货款的90%,余款作为售后服务质保金,若供应商按合同约定提供售后服务,则售后服务质保期满后全部支付,否则用户单位有权扣除。项目实施并验收合格后,退还履约保证金。

4.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十天内供货到位。

5. 安装时间:供货后五天之内必须完成全部安装调试。

二、投标要求:

报价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次询价函中规定的资质条件:

1. 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 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本项目对应产品的生产或销售。

3. 投标单位报名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3000元(现金),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议标事宜结束后返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三、投标材料

投标书一式一份,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和报价文件分别封装,其内容包括但并不仅限于以下:

1. 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2)如不是单位法人本人参加开标需法人代表委托书一份;(加盖法人章)

(3)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现场备查)

(4)投标人认为适宜的其他资质证明资料。

2. 报价文件

(1)注明投标的主要产品品牌、规格、材质等;

(2)投标须为人民币报价。投标人报价应包含材料、人工安装费、运费(含上楼)、调试、税费等一切费用,施工过程中不得作任何变更,增加任何额外的费用。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限额视为废标处理。(不只是第2项报价,前面第1项品牌、规格等如有必要,必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否则视为废标!)

注:

1. 投标人应将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和报价文件分别装订成册。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相关原件在评标期间备查。资料不全的投标人将有可能被取消评标资格。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资料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 以上材料分两袋密封,并分别注明资格材料审核袋、报价函袋,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达联络员,否则视为废标。到现场后再封装加印的同样视为废标。投标各项资料恕不退还。

四、开标评标定标方法:

1. 开标按规定时间、地点公开进行。开标会由学校主持。学校采购小组代表、区教育局采购领导小组相关人员现场指导、监督,当众审查所需材料,获得认可后再宣读有效投标单位及报价。

2. 本次招标项目采取最多三轮议标的形式。先按投标总价由低到高排序确定议标顺序,总价最低的为第一议标人,依次类推。然后采购人确定一个第一轮议标价格,先与第一议标人议标,若其接受采购人提出的议标价格,则议标结束,该投标人中标。若不接受,则与下一位议标人议标,以此类推。若所有议标人均不接受本轮议标价,则采购人重新确定新一轮议标价格,重复上述议标流程。最多进行三轮议标。若三轮议标价均无人接受,则本次采购作废,重新确定下次招标时间。(如果报价相同则采取抽签排序)。

五、时间、地点安排:

2018年8月7日 下午5:00之前到泰州市幼儿园易居城分园领取标书,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2018年8月10日 上午11:00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南一楼开标。

六、联系电话:15896001368 联系人:王老师

七、其他说明:

1. 中标单位履约过程中如不能按要求维保,用户单位有权扣除质保金。

2. 标的参数及质保要求见附件

3. 供货时,供应商必须提供原厂质保函(或合格证等)并在合同中明确承诺同意上述质保和付款方式条件, 无原厂质保函或合格证等不予验收)

                              发标单位:泰州市幼儿园易居城分园

                                    2018年8月2日

附件:教学用钢琴、电钢琴参数及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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