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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育局 来源: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5日 点击数:


各中小学、幼儿园,市少年宫:

随着夏季到来,学生涉水、游泳行为增多。为有效防范学生溺水事故发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预警通知》(教督厅函〔2018〕4号)精神,各校要高度重视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把暑期防溺水工作抓紧抓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校要充分利用班会、晨会、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围绕防溺水“六不”(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擅自下水施救)内容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确保不漏一人一生,实现“全覆盖、零死角”。重点对农村学生、留守儿童、农民工随迁子女加强宣传教育,使预防溺水常识人人尽知。

2.在暑假放假前,各学校要通过家访、家长会、电话、短信、微信、QQ等多种形式与家长联系,向学生家长宣传典型事例和防溺水知识,告知家长尽好对孩子的监护责任,提醒家长对孩子加强在放学后、周末和假期的看护和教育。提倡广大家长,努力为孩子创造条件,让孩子在正规教练的指导下学会游泳,能够使用正确的自救、施救技能。

3.从即日起至暑假学生离校期间,各学校要严格对学生特别是寄宿制学生出勤、请假、离校的管理。进一步梳理学生管理制度和方法,查改学生管理漏洞。在暑假期间,各学校要坚决执行清校、静校制度,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对确需师生参加的大型群体活动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审批报备。

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

2018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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