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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晚报》教师说犯错误就得接受惩罚 专家:要从调动学习积极性的角度出发

作者:张翠红 来源:《泰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9日 点击数:

5月9日,本报“家长群”报道了一位中学老师布置学生将错词订正三遍,订正时依然有学生写错,让其再抄10遍,可学生回她“你不要体罚我,法律保护我们呢”,这样的孩子管不管老师纠结,家长支持罚,可专家认为不妥的事情。该报道引起在校老师们的讨论,称类似一错再错的现象他们经常遇到,抄两三遍就能不出错的学生,都达不到一半,有时罚抄作为一种惩罚方式挺管用。

网友“海之浪”是一位小学语文老师。“只有老师们自己才清楚,一般情况下,抄写两三遍就全部掌握,没有错误的,都达不到一半的学生。”他说,这个时候,就需要家长的理解和支持。要对孩子正确引导。比如,犯错误,就要接受惩罚。抄10遍,只是一个惩罚,不能上升为变相体罚。惩罚,是老师应该使用,并且能使用的教育方式。如果学生、家长思想上,都已经将这一惩罚上升到变相体罚,那这样的孩子还能教吗?所以,如果说罚抄遍数多了不妥,就很容易助长部分家长的强势心理,让部分家长抓住了鸡毛就当令箭,更增加了老师教育的难度。同时该老师也表示,教育要因材施教,教育方式也要因人而异。

同是小学老师的网友“清风”称,不同的学生承受力想法不同。对于不反感的学生,可以采用罚抄的方法,对于有抵触情绪的就不太适宜。一种方法不可能针对所有学生有效。不过,犯错误就得接受惩罚,是家长、老师必须给学生灌输的观点,惩罚方式可多样,以学生、家长接受认可的方法为好。

“我认为,教育的情境很重要!”网友“云中帆”是市区从教20年的小学老师,他说,有时罚抄作为一项“杀手锏”,偶尔用一用,的确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比如在学生屡犯低级错误,或行为举止不当时,该方法多年前他曾用过。但任何一种方法,不同的老师、不同的情况、不同的学生,带来的效果很可能截然不同,这对老师积累的教学经验、教育理论及个人智慧都是考验。所以说,绝对不能脱离情境谈某种方法。

就各位老师的观点,泰州市阳光心理服务中心心理学教授李如齐说,惩罚和表扬都是教育中可以使用的方法,体罚或变相体罚是惩罚中的一种,由于其容易带来身心伤害,所以不可使用。任何教育方法都要从有利于调动孩子学习积极性的角度出发,如果一种惩罚方法给孩子带来负面、抵触情绪,反而对教育不利。当然老师让学生抄遍数多一些,是对学生认真负责的表现,值得鼓励。但不同的教育对象在不同情境下,方法也应该不同。对于初中生而言,这个阶段的孩子已经从形象思维发展至抽象思维,机械式抄写已经令其不满,而且从教育效果出发,之前抄3遍后又让抄10遍,至少给其造成“老师和我过不去”的认识,所以应慎重,家庭教育中也是如此。

此文刊登于2018年5月25日《泰州晚报》A0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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