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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安保科 来源:安保科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10日 点击数:


各中小学、幼儿园,市少年宫:

2018年5月12日是我国第十个“防灾减灾日”,防灾减灾的主题是“行动起来,减轻身边的灾害风险 ”,5月7日至13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学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18〕45号)和省、市的要求,现就做好防灾减灾日相关工作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力度

党的十九大报告把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作为“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任务,强调要“健全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各校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紧紧围绕“行动起来,减轻身边的灾害风险”这一主题,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加大防灾减灾救灾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力度,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电子显示屏、班队会、专栏橱窗、专题讲座、演讲征文以及APP推送等多种形式,对广大师生和家长进行防灾减灾救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防灾减灾意识。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市教育局、市地震局将开展“纪念汶川大地震十周年”暨“5·12防灾减灾日”系列宣传活动,并联合泰州晚报举办防灾减灾科普知识有奖问答活动,请各校按照市教育局、市地震局的部署要求精心组织好相关活动。

二、强化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各校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宝贵经验和深刻教训,始终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按照“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年”活动的有关部署要求,认真开展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特别重视汛期校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排查要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并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排查整治工作要分清类别,做好记录,健全台账。

三、提升自然灾害综合防范水平

各校要加强与气象、水利、地震等部门沟通,及时了解掌握各类灾情预测预报信息,通过QQ群、微信群、安全教育平台APP等途径,向师生和家长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做到发送到人、预警到人。要完善防灾减灾救灾应急预案,提前做好自然灾害来临时的人员队伍、资金物资、避险场所等各项准备工作。

四、加强防范灾害应急疏散演练

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技术规程》要求,认真开展防地震、防台风、防洪涝、防火灾、防食物中毒、防暴恐、防踩踏以及其它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演练前要依据规程要求,编制演练方案,规范演练流程,开展教育培训。要真正让师生通过演练,学到知识,获得技能,提升意识,形成素养。

各校要对防灾减灾宣传周的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把行之有效的形式和方法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长期有效地开展。活动结束后,各校要及时报送相关文字材料、图片资料及活动总结。

 

 

 

 

                                                                    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安保科

                                                                         2018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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