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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泰州市海陵区泰和幼儿园专项督导评估的实施方案

作者:区督导室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5日 点击数:

关于对泰州市海陵区泰和幼儿园专项督导评估的实施方案

  根据海陵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017年督导评估工作安排,决定对泰州市海陵区泰和幼儿园进行为期一天的专项督导评估。为使督导评估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特制定下列具体实施方案:  

  一、督导评估时间:2017年5月12日(周五)  

  二、督导评估组组成人员:  

  组  长:陈  岚         

  副组长:燕晓庆  

  成  员:孙  静、王 倩、王  萍、王  慧、李  敏、李海荣、王  蓉  

  报告督学: 燕晓庆    

  卫生检查:李  敏  

  联络员:王  蓉  

  三、督导评估分工:  

  A1指标组(队伍建设):王  倩  

  A2指标组(办园条件):王  慧  

  A3指标组(安全卫生):李  敏、李海荣  

  A4指标组(园务管理):孙  静  

  四、听课分工:  

  小  班:王  萍、王  蓉  

  中  班:王  倩、王  慧、李海荣  

  大  班:孙  静、燕晓庆  

  五、督导检查工作时间安排:  

  5月12日上午:  

  7:50到达泰州市海陵区泰和幼儿园。8:00在幼儿园会议室集中听取幼儿园汇报。  

  8:30左右,进行各项指标资料的检查;穿插进行备课笔记、听课笔记、集体备课记录、教师特色笔记以及其他资料的检查。  

  园长的听课笔记由燕晓庆统一检查。  

  各班的班务手册由王蓉统一检查。  

  5月12日下午:  

  2:00组织教师(每班1名)参加问卷调查(王  慧),幼儿园须在上午通知教师带笔。  

  2:00对家长进行电话访谈(王  萍)。其他同志按各自分工的要求继续进行检查。  

  3:00前上交以下材料:

  (1)各类统计记载表,表上的优、缺点在稿纸上以条目式写出,并注明优秀和较差人的姓名;

  (2)各组将指标组检查情况,从成绩和存在问题两方面,在专用稿纸上以条目式写出,存在问题须有简单的佐证内容;  

  2:30检查组全体成员集中,讨论反馈交流内容。  

  3:00检查组向幼儿园反馈检查情况,幼儿园园级领导、保健老师参加。  

  六、其他有关要求:  

  1.督导评估结束后,报告督学一星期内完成书面专项督导评估问题整改建议,交督导室阅审并由局分管领导审定,于15天内向幼儿园下达。  

  2.被督导单位接到督导评估报告后的15天内,将单位整改方案送交督导室,并做好迎接回访督查的准备工作。如对专项督导评估整改建议中有关内容有异议,须在一周内与督导室交换意见。  

  3.督导评估组成员应遵守《督导行为准则》,严格按照《评估方案》和《评估方法》开展工作,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注意保密,自觉维护督导形象。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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