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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评选全市科研先进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先进教师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教师发展中心 来源:教师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2日 点击数:


各中小学、幼儿园:

2018年全市科研先进中小学和幼儿园、先进教师评选活动已经开始。请各单位认真学习文件,对照条件,积极组织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   各单位对照评选标准,符合条件的积极申报先进中小学和幼儿园。

2.   各单位对照评选标准,坚持标准、注重质量,积极推选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科研先进教师,原则上每单位推选人数不超过两名。不符合条件者不得报送。

3.   上报材料电子稿发送至13615818@qq.com, 纸质材料报送海陵区教师发展中心中学研训部。联系人:徐晓生,电话:80606275。(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票否决。)

4.   报送截止时间:2018年4月19日17:00。

5.   由我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各单位上报的初评推荐材料,并进行复核和终评,择优推荐报市。

 

附件:市教育局办公室通知

                                       海陵区教师发展中心

                                         2018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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